桂溪镇场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施工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
开标时间:2026-03-11 09:20
报名截止:2026-03-11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506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暗标
项目工期:240
AI抓取:2026-03-05 14:44:11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桂溪镇场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北川羌族自治县桂溪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为本单位人员; 2. 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暗示需缴纳社保),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需提供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绵阳市 |
| 项目县区 | 北川羌族自治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11 09:20 |
| 报名截止 | 2026-03-11 09:20(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 2.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上述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从 “在线开标” 菜单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在线开标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暗标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初步评审(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2. 详细评审按施工组织设计(24 分)+ 项目管理机构(16 分)+ 投标报价(60 分)打分,得分由高至低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3.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低于基准价每低 1% 扣 0.5 分,高于基准价每高 1% 扣 1 分; 4. 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
| 计划工期 | 24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5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
| 项目金额 | 投标最高限价 506.640241 万元 |
| 资金来源 | 2025 年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1. 包含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等; 2. 按暗标要求编制,不得出现投标人身份标识,排版、格式、颜色等需符合规定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
| 项目地点 | 北川羌族自治县桂溪镇云龙社区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城镇道路提升改造黑化长度约 500m、改建人行步道约 110m(栏杆约 110m)、停车场路面黑化约 1600㎡、新建停车场约 590㎡、安装路灯约 70 盏、场镇周边重点地段人居环境提升约 8500㎡等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评标基准价权重 k2 和 k3 设 3 组:k2=0.5+k3=0.5、k2=0.4+k3=0.6、k2=0.3+k3=0.7,开标会上现场随机抽取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金额: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10%; 2. 形式:现金 / 支票、银行保函 / 专业担保公司保函 / 保险合同,或组合形式; 3. 现金 / 支票需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保函 / 保险合同需提供原件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明确约定(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
| 工程预付款 | 无明确约定(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付款周期与计量周期一致(按月计量); 2. 承包人每月 25 日报送上月 20 日至当月 19 日已完成工程量报告及进度付款申请单; 3. 监理人 7 天内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 7 天内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 14 天内完成支付; 4. 逾期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结算资料; 2. 监理人 14 天内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 14 天内审批并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3. 发包人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 14 天内完成支付,逾期支付按相关标准支付违约金; 4.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 7 天内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发包人 14 天内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7 天内完成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北川羌族自治县桂溪镇人民政府,地址: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桂溪镇政府街 6 号,联系人:谢女士,电话:0816-3530666,邮编:622750; 2.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 399 号中海海科大厦 B 座 1008,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28-86669985,邮编:610000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材料: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劳动关系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劳动关系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3. 其他材料: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现金转账回执或电子保函 / 电子保险合同)、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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