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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低空经济协同发展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自贡市-荣县
开标时间:2026-03-09 09:00
报名截止:2026-02-15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2526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180
AI抓取:2026-03-05 14:43:17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荣县低空经济协同发展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一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荣县兴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乙级及以上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为牵头人人员);
2. 设计负责人: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为本单位人员;
3. 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为本单位人员
社保要求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投标人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委托代理人提供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 6 个月可少于 6 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无需社保;新聘人员提供至少 1 个月社保 + 聘用合同)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自贡市
项目县区荣县
开标日期2026-03-09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9 09:0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开标地点:线上(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系统);报名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自贡市)(www.ztbzg.com)或系统综合页面(http://login.sccin.com/?zigong)凭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同步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四川建设网免费下载(无需数字证书)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评定分离机制
评标定标规则1. 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 2 人推荐 2 人,不足 2 人招标失败);
2. 招标人按定标方案从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3. 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5 万元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和要求且不低于初步设计标准;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不低于初步设计标准
项目金额招标控制价 2526.221833 万元,其中设计费 29.7276 万元,基本预备费 128.46 万元;建安工程费约 2368.03 万元
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和业主自筹(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是(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施组要求需编制承包人实施方案,包含设计方案(项目理解及总体工作计划、设计重点难点分析)+ 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成本优化建议)
联合体投标要求1. 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
3. 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
项目地点荣县双石镇
建设范围及规模1. 建设规模:一期占地约 150 亩(75420.24 平方米),新建无人机飞行测试跑道 200 米、无人机实训及 EVTOL 起降场地硬化 1000 平米、教学管理用房 4000 平米,平整航天模型展示区 7500 平米,改造科幻展馆 700 平米、配套服务用房 7600 平米,场地平整约 50 亩;
2.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施工图审查和财政评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等
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5%,形式可选择现金 + 支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合同或组合形式,需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提交(现金 / 支票形式)或提供原件(保函 / 保险合同形式)
工期延误赔偿费每延误 1 日赔偿 5 万元,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5%
工程预付款暂定签约合同价的 10%(扣除招标文件暂定部分),签订合同生效后 30 日内支付,分三次扣回(30%、30%、40%)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1. 建安工程费:按月支付审定实际完成工程进度的 8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 80%;
2. 设计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 30 日内支付至设计部分合同价的 40%,施工图审查通过后 30 日内支付至 80%;
3. 变更调整价款、材料调价、索赔费用等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1. 建安工程费:结算审查批复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7%,剩余 3% 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提供保函可支付至 100%);
2. 设计费:竣工结(决)算审核后 30 日内支付至设计部分合同价的 97%,剩余 3% 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 30 日内付清(无利息)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荣县兴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旭阳镇旭水大道南三段 86 号,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813-6211716;
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 13 号 1 栋 2 单元 10 层 1004,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28-86277690;
3. 行政监督部门:荣县发展和改革局(0813-6200539)、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13-6201045)
答辩方式书面澄清
答辩要求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时,投标人需在收到通知后不少于 60 分钟内在线递交澄清;需再次澄清的,不少于 30 分钟内递交;未按规定澄清或澄清不符合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材料: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证、B 证、社保证明)、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社保证明)、施工负责人(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证、B 证、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近 6 个月社保证明);
3. 其他材料: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中小企业声明函、近 3 年财务状况表(无亏损)、投标函及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资格审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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