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医疗服务能力及病房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眉山市-仁寿县
开标时间:2026-03-19 09:30
报名截止:2026-02-28
资质要求:建筑二
项目预算:5325万元
项目工期:480
AI抓取:2026-03-05 14:42:56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医疗服务能力及病房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人名称 | 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为本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2. 设计负责人:1 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为本单位(联合体设计方)人员; 3. 施工负责人:1 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省级及以上安管 B 证,为本单位(联合体施工方)人员 |
| 社保要求 | 公告未明确社保及公积金相关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
| 项目市级 | 眉山市 |
| 项目县区 | 仁寿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19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2-28 17: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2026-02-24 09:00 至 2026-02-28 17:00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凭注册认证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企业需完成注册并领取数字证书; 2. 开标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 3. 开标地点: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 5 号综合楼一楼) |
| 评标定标办法 | 资格后审 + 公开招标 |
| 评标定标规则 |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施工部分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投标需满足联合体相关要求,人员、资质需符合本招标公告明确标准 |
| 计划工期 | 480 日历天(设计 60 日历天,施工 42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1. 设计: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并通过审查,满足施工需求; 2. 施工: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
| 项目金额 | 招标最高限价 5325.94 万元,其中施工最高限价 5235.52 万元(含医疗设备暂估价 676.23 万元),设计最高限价 90.42 万元 |
| 资金来源 | 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是,包含设计招标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公告未明确相关要求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 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企业法人,总数不超过 2 家(施工 1 家 + 设计 1 家); 3.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 4. 各方不得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5. 投标报名、保证金缴纳、递交文件等由牵头人负责,行为对各成员有约束力 |
| 项目地点 | 仁寿县文林街道半山路 150 号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改造门诊部、急诊部、住院楼病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筑面积 11739.41 平方米; 2. 采购医疗设备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完善配套附属设备设施; 3. 包含工程设计、施工全流程相关工作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地址仁寿县文林街道半山路 150 号,联系人谭老师,电话 028-36201856,邮编 620500; 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旌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仁寿县普宁街道兴业路 1 号 (网贸港) 5 幢 3 楼 3005 号,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028-35039929,邮编 620500; 3. 行政监督部门: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 028-36202205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 4.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5.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证明; 6. 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证明; 7. 项目经理为施工负责人兼任的相关证明; 8. 中小企业声明函(按建筑业划型标准出具); 9. 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相关证明; 11. 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质、人员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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