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四标段:更新中转站设备项目第二部分土建工程部分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乐山市-沐川县
开标时间:2026-03-20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2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349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75
AI抓取:2026-03-05 14:42:41
| 工程名称 | 沐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四标段:更新中转站设备项目第二部分土建工程部分 |
| 招标人名称 |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为本单位人员; 2. 技术负责人: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需提供投标人本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 6 个月的可少于 6 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 1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 聘用合同)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乐山市 |
| 项目县区 | 沐川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20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2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 2.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登录《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参与在线开标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评定分离机制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打分(施工组织设计 33 分 + 项目管理机构 1 分 + 投标报价 60 分 + 其他评分因素 6 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 2 人时推荐 2 人,不足 2 人则招标失败); 2. 定标:招标人领导班子记名投票,得票数最多者为中标人(票数相同则前 2 名再次票决),定标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20 日内完成 |
| 计划工期 | 75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3 万元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金额 | 招标控制价 349.412137 万元(标段投资额),项目估算投资 4019 万元 |
| 资金来源 | 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项目地点 | 沐川县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建设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 建设规模:拆新建垃圾中转站 12 处,拆除原中转站及系统等相关附属设施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10%,可采用现金 / 支票、银行保函 / 专业担保公司保函 / 保险合同、组合形式提交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按 10000 元 / 天计算,上限为签约合同价的 10%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金额的 30%,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支付,预付款直接作为进度款,中途不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支付 30% 预付款; 2. 工程量完成 80% 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60%; 3.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80%; 4. 竣工结算评审后支付至审定结算总价款的 97%; 5. 剩余 3% 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竣工结算评审后支付至审定结算总价款的 97%,剩余 3% 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沐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沐川县沐溪镇建设街 158 号附 4 号,联系人:彭先生,电话:0833-4607852,邮编:614500; 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祥聚三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 570 号 22 楼 8 号,联系人:文先生,电话:0833-2419809,邮编:614000; 3. 行政监督部门:沐川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833-4607921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 2. 人员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或建造师证书,上述人员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社保缴费证明; 3. 业绩类: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 +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总承包工程需附 “两平台” 业绩信息网页截图); 4. 其他类: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转账回单 / 电子保单 / 银行电子保函 / 担保保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扫描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主要人员简历表 |
文件预览
加载中...
文件下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