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兴文经济开发区节能降碳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宜宾市-兴文县
开标时间:2026-03-23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6
资质要求:市政二
项目预算:3126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24个月
AI抓取:2026-03-05 14:42:11
| 工程名称 | 四川兴文经济开发区节能降碳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一期) |
| 招标人名称 | 兴文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2. 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需提供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宜宾市 |
| 项目县区 | 兴文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23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6 00: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也可通过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 2.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在线开标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评定分离机制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委员会由 7 人组成(0 名招标人代表 + 7 名评标专家); 2. 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为 2 人时推荐 2 人,不足 2 人则招标失败); 3. 按施工组织设计(15 分)+ 项目管理机构(10 分)+ 投标报价(65 分)+ 其他评分因素(10 分)综合打分,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候选人; 4.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
| 计划工期 | 24 个月(每月按 30 日历天计算)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31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关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 项目金额 | 3126.288863 万元 |
| 资金来源 | 对上争取及企业自筹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1. 包含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 2. 每一项评分因素需单独响应,无缺失或无实质性响应等情况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 得分低于该部分满分 60% 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联合体各成员均为独立法人资格; 2. 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成员不超过 2 家(含牵头单位); 4.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 5. 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6. 由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 |
| 项目地点 | 四川兴文县经开区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建设热源控制用房约 500 平方米(含控制室、设备间、检修车间和备件库等); 2. 沿经开区主要路网建设蒸汽主管道约 9.8 公里(管径 DN200-DN530); 3. 配套建设冷凝水回收管、相关支管及附属设施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k1(招标控制价下浮比例):从 0.95、0.94、0.93、0.92、0.91、0.90 中随机抽取; 2. k2 和 k3(权重):从 3 组中随机抽取(k2=0.5、k3=0.5;k2=0.4、k3=0.6;k2=0.3、k3=0.7)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金额: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10%; 2. 形式:现金或支票(通过基本账户转账)、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合同,或组合形式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1. 中间节点延误:不低于延误天数 ×2000 元 / 天(400 万元及以上按不低于合同价款的 2/10000 每天计算); 2. 总工期延误:不低于延误天数 ×5000 元 / 天(400 万元及以上按不低于合同价款的 4/10000 每天计算); 3. 逾期届满 15 日或擅自停工累计达 7 个日历天,发包人可解除合同,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 20% 作为惩罚性违约金 |
| 工程预付款 | 无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支付周期:按月支付; 2. 支付比例:经审定的当月已完工程金额的 80%(最终进度款拨付不超过签约合同金额的 80%); 3. 支付前提:承包人提供上月民工工资支付明细,经监理和发包人核实; 4. 承包人需提供等额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 2. 剩余 3% 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2 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兴文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空铁新区产城融合发展中心 16 楼,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5760066673; 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五新起步广场 19 栋 11 层 4-7 号,联系人:杜女士,电话:08315895006; 3. 行政监督部门:兴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8317888219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类: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或建造师证书,上述人员劳动关系证明及社保证明; 3. 财务类:近 3 年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4. 其他类: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现金形式需提供基本账户证明、转出凭据)、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无限制投标情形声明、建筑业诚信企业证明(享受保证金优惠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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