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五中学生宿舍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宜宾市-翠屏区
开标时间:2026-03-25 09:00
报名截止:2026-03-13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4799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360
AI抓取:2026-03-05 14:40:52
| 工程名称 | 宜五中学生宿舍建设项目(第二次) |
| 招标人名称 | 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为牵头人人员); 2. 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项目经理同专业同等级建造师 |
| 社保要求 | 投标人主要人员在投标截止当月或前 1 个月,不得有两个及以上单位同时缴纳养老保险;不得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任职(挂证)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不低于 25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不少于 1 个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宜宾市 |
| 项目县区 | 翠屏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25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13 00: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或通过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 2.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在线开标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 2 人时推荐 2 人,不足 2 人则招标失败); 2. 招标人按定标方案从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3. 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
| 计划工期 | 36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47 万元(建筑业诚信企业且联合体成员均为诚信企业的,可缴纳 23.5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达到合格 |
| 项目金额 | 招标控制价 4799.315731 万元,总投资 6401.7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5665.32 万元 |
| 资金来源 | 争取上级资金、争取债券资金和教育费附加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满足基本业绩要求得 2 分,每增加 1 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不低于 25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加 1 分,最高得 4 分(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均可)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额外评分业绩要求,满足资格要求即可得分(项目经理满足要求得 1 分,技术负责人满足要求得 1 分) |
| 施组要求 | 1. 需包含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 2. 每项评分因素需单独响应,不得混装,不得泄露投标人信息; 3. 整体得分不低于该部分满分的 60%,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资质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各成员均需满足资质和业绩要求; 2. 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单位); 3.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权利义务;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5. 由牵头人负责报名、递交投标保证金等 |
| 项目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安阜街道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规模:总建筑面积 11604.67 平方米(地上 8477.9 平方米,地下 3126.77 平方米); 2. 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含室外给排水、消防、强弱电、围墙、场地硬化、宿舍及食堂设备设施采购等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k1(招标控制价下浮比例):从 0.90、0.91、0.92、0.93、0.94、0.95 中随机抽取; 2. k2 和 k3(权重):从 3 组中随机抽取(k2=0.4、k3=0.6;k2=0.5、k3=0.5;k2=0.6、k3=0.4)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金额: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10%; 2. 形式:现金 / 支票(通过基本账户转账)、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合同或组合形式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按签约合同价的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据实赔偿 |
| 工程预付款 | 发包人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决定是否拨付,拨付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30%,在承包人完善施工许可证等资料且机具设备进场、具备开工条件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从第二期进度款起扣,连续 3 次平均扣完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每月 20 日前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合规发票,经审核后次月 25 日前支付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0%(需提供发票、产值落地凭证); 2. 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支付至审定产值的 80%; 3. 结算审核后 30 日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95%; 4. 取得竣工备案书后 30 日内支付至 97%; 5. 剩余 3%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缺陷后 60 日内无息支付; 6. 支付方式: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云信、现金 / 银行转账(共管账户或民工工资专户)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以翠屏区财政局审定金额为准,按上述进度支付条款执行,最终结清款项可采用约定支付方式组合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创新创业产业园,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831-8739932; 2.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翠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金科集美江山 S2 商业用房(吾悦广场对面),联系人:兰老师,电话:0831-8739989,项目负责人:唐堂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业绩材料: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 / 竣工验收证书); 3. 人员材料: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或建造师证书,上述人员为本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 4. 财务材料:近 3 年无亏损的财务证明(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 保证金材料: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现金形式需提供基本账户证明、转出凭据)或电子保函 / 保险单; 6. 其他材料:投标文件真实性和无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省外企业中标后需填报项目人员信息的承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7. 社保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无挂证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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