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路西侧2026(1-G20003D码头地块)土方回填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宿迁市-宿城区
开标时间:2026-03-17 09:30
报名截止:2026-03-11
资质要求:营业执照
项目预算:468万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项目工期:40
AI抓取:2026-03-04 21:02:44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新港路西侧 2026 (1-G20003D 码头地块) 土方回填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运河宿迁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
| 施工资质要求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1 名 |
| 社保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宿迁市 |
| 项目县区 | 宿城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17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3-11 17: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报名方式: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需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并申领数字证书 |
| 评标定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先进行评标入围,采用均值入围法;再经初步评审(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通过后进入详细评审,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计 100 分,随机抽取基准价计算方式,报价偏离基准价按比例扣分,按得分高低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4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9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回填压实度≥90% |
| 项目金额 | 468.800971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4688009.71 元),合同估算价 468.8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使用新点网上招投标系统、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招投标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投标时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按要求及规定编制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
| 项目地点 | 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张圩干渠东侧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占地约 130 亩,回填素土,土方高度约 2.0-2.5 米,土方量约 19 万立方米,建设内容为外购土方、运输、回填、碾压等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评标入围:G1(10%、15%、20%)、G2(10%、15%、20%、25%、30%)开标抽取; 2. 基准价方法一:K 值(95%、96%、97%、98%)开标抽取; 3. 基准价方法二:Q1(65%、70%、75%、80%、85%)、K1(95%、96%、97%、98%)开标抽取,K2 固定 98%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中标价的 10%;形式可采用转账 / 电汇 / 网上银行支付、银行保函 / 担保保函 / 保险保单、数字人民币,电子保函按中标价 ×10%×60% 缴纳;递交时间为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7 日历天内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工期每延误一天收取 10000 元违约金,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10%;连续 10 天日填方量不达 5000 立方米,处 5 万元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进场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价款的 10%,第一次支付合同款项时扣除,承包人需提供等额预付款银行保函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完成总工程量的 50% 时,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0%;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0%;承包人需提交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可顺延付款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的 100%;工程结算由宿迁审计局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计,核减超 5% 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疏港大道 1 号,电话 0527-80512051,邮编 223800; 2.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宿迁市宿城区龙庭国际南门 6-2 号商铺,电话 13776648486,项目负责人汪红,邮编 223800; 3. 行政监督部门: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527-84396266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补正,投标人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拒不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营业执照(有效); 2.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4.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5. 项目负责人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任意 1 个月社保 / 医保缴纳证明;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7. 投标保证金凭证(电子保函 / 银行转账等); 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0. 开标一览表; 11.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等); 12. 数字证书(用于投标文件加密、签章、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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