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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2025年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森林质量提升项目施工一标段至三标段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银川市-永宁县
开标时间:2026-03-23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9
资质要求:市政三和园林绿化
项目预算:16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275
AI抓取:2026-03-04 01:25:47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永宁县 2025 年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森林质量提升项目施工
招标人名称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项目经理:1 人,需具备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无在建;
2. 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 施工员:不少于 1 人;
4. 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5. 质量员:不少于 1 人
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需提供养老保险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 年度 - 2025 年度)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其他业绩要求项目经理需提供管理过的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
项目市级银川市
项目县区永宁县
开标日期2026-03-23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9 23:59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1. 报名方式:2026-03-03 00:00 至 2026-03-09 23:59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系统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陆管理;
2.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登录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222.75.3.12:9004/BidOpening_gc/bidhall/default/login.html);
3. 签到确认:2026-03-23 08:00 至 09:00 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定标规则1. 先进行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初步评审,不合格则否决投标;
2.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得分由投标报价 + 施工方案 + 企业综合信用构成,企业综合信用统一按 0 分计;
3. 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报价相同的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4. 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且无法证明未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否决投标
计划工期275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为合格,养护等级或标准为二级
项目金额一标段 16.789659 万元、二标段 45.111629 万元、三标段 82.403722 万元(招标控制价)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 2025 年第五批自治区林业草原补助资金,出资比例 100%,资金已落实
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是,采用电子交易平台、电子评标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等电子化招投标管理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无评分业绩要求,企业综合信用评分统一为 0 分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无评分业绩要求
施组要求需按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包含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材料设备和苗木供应计划及保障措施 + 质量管理体系与保障措施 + 安全管理体系与保障措施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保障措施 + 文明施工保障措施 + 工程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和劳动力配置计划及保障措施 + 施工设备和仪器等施工资源配备及保障措施 + 养护管理和工程保修服务方案共 10 项内容,按不符合、基本符合、良好、好四个档次等级赋分
联合体投标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项目地点永宁县李俊镇、望远镇、杨和镇、黄羊滩农场、胜利乡、望洪镇、玉泉营农场、闽宁镇,第一排水沟、西部水系、省道 103、望滨路两侧
建设范围及规模实施面积 10880 亩,含卫生伐 + 补植 274.3 亩、补植 + 病虫害防治 161.8 亩、修枝 + 清理枯死树木 + 病虫害防治 2060.5 亩、补植 192.2 亩、病虫害防治 8191.2 亩;施工共五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评标随机数值表1. 等分点值 X:开标时通过电子开标系统从 [1,100] 整数中随机抽取;2.D 值:取值范围为 [97,100] 的整数,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最高投标限价 * D% 须高于工程成本警戒价
工程履约担保1. 常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2%;
2. 特殊金额:当中标价格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时,为投标报价 ×10%+(工程成本警戒价 - 投标报价);
3. 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工期延误赔偿费
工程预付款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地址银川市永宁县杨和街 255 号,联系人李娜,电话 0951-4759356,邮编 750100;
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宝湖中路 55 号宝湖湾 62 号楼 513 室,联系人高文兰,电话 13209656628,邮编 751000;
3. 监督部门: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 0951-8011445;
4. 技术支持:0951-6891120、4009980000,QQ311870151
答辩方式书面澄清
答辩要求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评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不明确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回复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拒不澄清的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3. 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4.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身份证、职称证、无在建承诺书、养老保险证明、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
5. 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6.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7. 施工员、质量员相关岗位证明材料;
8.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9. 近三年(2022-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10. 近三年(2023-2025 年度)投标人完成的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 / 合同协议书;
1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3. 投标保证金相关材料;
1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5. 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说明及证明材料(报价低于警戒价时提供);
16. 施工方案;
17. 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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