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南部经一路(双渠口路-宝湖路)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银川市-金凤区
开标时间:2026-03-25 09:00
报名截止:2026-03-10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902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60
AI抓取:2026-03-04 01:25:46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金凤区南部经一路 (双渠口路 - 宝湖路) 道路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1 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员:1 人;专职安全员:1 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质量员:1 人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养老保险相关材料,其余人员未明确社保及公积金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3 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管理过的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协议书) |
| 项目市级 | 银川市 |
| 项目县区 | 金凤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25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10 23:5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报名方式:2026-03-03 00:00 至 2026-03-10 23:59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main.nxggzyjy.org/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加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先进行初步评审(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 + 清单符合性),未通过则否决投标; 2. 有效投标人报价均≥最高投标限价 * 97% 则招标失败; 3. 按规则计算评标参考价,商务标、技术标、企业综合信用综合评分; 4. 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报价相同则企业诚信分值高的优先; 5. 评标委员会按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5 名推荐 3 名,<5 名推荐 2 名 |
| 计划工期 | 6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0.0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902.559014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成本警戒价 849.474373 万元 |
| 资金来源 | 银川市本级政府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采用电子交易平台、电子评标系统、电子开标系统开展招投标相关工作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2023 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定标参考资料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管理过的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协议书),技术负责人无明确业绩评分要求 |
| 施组要求 | 1. 施工方案按指定 10 个节点编制; 2. 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标施工方案为 A4 页幅、白色页面,正文字为黑色 3 号仿宋字体、行距 28 磅,页边距上 2 厘米其余 2.5 厘米,不编排页码; 3. 暗标不得出现文字加粗、倾斜、下划线、图表、表格、投标人名称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
| 项目地点 | 银川市金凤区,北起双渠口路,南至宝湖路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道路全长 371.567 米,规划红线宽度 15 米;建设范围包含道路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雨水工程及污水工程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等分点值 X 在开标时通过电子开标系统从 [1,100] 整数中随机抽取;D 值取 97(取值范围 [97,100] 整数) |
| 工程履约担保 | 要求提交,形式为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金额为中标价的 2%,若中标价格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 ×10%+(工程成本警戒价 - 中标合同金额)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 |
| 工程预付款 | 无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无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无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 B 座写字楼 9 楼 908 室,联系人李明,电话 0951-8569287,邮编 750000;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 28 幢 101,102,联系人唐静,电话 19995310477,邮编 753000;监督部门:银川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电话 0951-5556782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通过电子评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回复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拒不澄清的否决其投标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 项目经理:身份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职称证、养老保险材料、管理过的类似项目合同协议书;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4.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5. 其他材料: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近三年(2022-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3 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 / 合同协议书 / 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6. 人员数量:项目经理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专职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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