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公安局大安派出所新业务用房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宁德市-寿宁县
开标时间:2026-03-26 09:00
报名截止:2026-03-26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554万元
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
项目工期:300
AI抓取:2026-03-02 21:34:28
| 工程名称 | 寿宁县公安局大安派出所新业务用房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寿宁县公安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1 人; 2.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1 人; 3. 造价人员: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自行编制或委托一级注册造价师审核) |
| 社保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造价人员等为本单位在岗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日上二个月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 2. 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少于八个月的,提供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证明; 3. 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需提供统筹缴纳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0 个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宁德市 |
| 项目县区 | 寿宁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26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26 0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无记名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平台在线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长 45 分钟); 3. 开标地点: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德市寿宁县东区角林路 2 号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 |
| 评标定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 类)+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资格后审,先评审资格文件,合格后评审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 2. 技术文件合格线 60 分,不合格则否决投标; 3. 商务文件评审含算术性修正、细微偏差补正,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主要材料设备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 85% 则否决投标; 4. 按投标报价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 计划工期 | 30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8 万元(无失信记录企业免缴,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仅限现金形式提交)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金额 | 554.5909 万元(招标控制价,含暂列金 16.1422 万元) |
| 资金来源 | 单位自筹(出资比例 100%,已落实到位)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招投标,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加密文件)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要求提交技术文件,需包含危大工程(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安全管理措施,页数原则上不超过 100 页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项目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建设规模:新建一栋四层框架结构建筑,总用地面积 582㎡,总建筑面积 1176.48㎡,含信息采集室、询(讯)问室等业务用房,完善给排水、电力、消防等配套设施; 2. 招标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K 值取值区间 6%~10%(含 6%,不含 10%),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分三次抽取(整数位、小数点后第一位、第二位)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金额:中标合同价的 10%; 2. 形式:银行转账、电汇(企业基本账户)或履约保函(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见索即付); 3. 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且签订合同前; 4. 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业主审批,保函有效期需延长至验收通过后 30 天; 5. 退还:电汇 / 转账形式竣工验收合格后 14 天内无息退还,保函形式验收合格后 28 日内凭证明终止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1. 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误 1 天按签约合同价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2. 延误超过 20 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20% 作为违约金; 3. 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款的 30% |
| 工程预付款 | 1. 金额:合同价格的 10%(不含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含 50% 安全文明措施费); 2. 支付期限: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及等额预付款保函后 7 日内; 3. 扣回方式:完成工程总量 30% 扣回 20%,完成 50% 扣回至 50%,完成 80% 扣回剩余部分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付款周期:按月计量支付; 2. 支付比例: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 80%; 3. 支付期限:监理人审查 7 天 + 发包人审批 7 天,审批后 14 天内支付; 4. 安全文明施工费:开工后 28 天内预付总额的 50%(含在预付款中),其余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结算审核: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监理人核查 14 天 + 发包人审批 14 天,逾期未审批且无异议视为认可; 2. 支付比例: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 97%(扣除处罚款),剩余 3% 作为质量保证金; 3. 支付期限:相关部门审计(审核)后 28 日内; 4. 质量保证金退还:缺陷责任期(12 个月)终止后,承包人提交申请,发包人 28 天内审批并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寿宁县公安局,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东区梦龙街 16 号,联系人张先生,电话 15280170725,邮编 355500; 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川西路 12 号 6 座 101 室,联系人吴小梅,电话 0593-6966677,邮编 364000; 3. 交易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联系电话 4009980000、0593-2250236; 4. 监督机构: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宁德市寿宁县胜利街 335 号,电话 0593-5580615; 5. 交易中心: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寿宁县东区角林路 2 号,电话 0593-5580062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开评标过程中收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说明、补正通知后,需在半小时内使用 CA 证书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拒不回复则否决投标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格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授权委托书(如有)、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及承诺函、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其他资料(如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等); 2. 商务文件: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关编制人员情况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 XML 电子文档)、其他资料; 3. 技术文件:符合要求的技术文件(无投标人标识信息); 4. 必备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 B 证、专职安全员 C 证、造价人员相关证明(如有); 5. 社保要求: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造价人员等本单位在岗人员社保缴费证明; 6. 其他:投标保证金相关单据(或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CA 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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