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屏都新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丽水市-庆元县
开标时间:2026-03-24 09:00
报名截止:2026-03-24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2389万元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票决
项目工期:270
AI抓取:2026-03-02 19:26:36
| 工程名称 | 庆元县屏都新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庆元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1 人; 2.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类证书,不少于 1 人;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社保要求 | 1.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社会保险交纳证明; 2. 委托代理人需提供连续 12 个月社会保险交纳证明(企业设立不足 12 个月的,从设立时起); 3. 项目班子成员需提供最近三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丽水市 |
| 项目县区 | 庆元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24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24 0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大厅(庆元县濛洲街 222 号 4 楼 418 室); 2.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3. 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办理交易主体注册、CA 数字证书办理等相关手续参与投标 |
| 评标定标办法 | 评定分离 + 票决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委员会共 5 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 + 资信标 + 商务标评审,择优推荐不排序的 5 名中标候选人(不足 5 名全数推荐)进入定标程序; 2. 定标委员会由 5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以票决法确定中标人,直接票决法下得票最多且过半数者为中标人,无过半数者则择 2 名二次投票直至产生中标人; 3. 定标要素包含价格因素 + 企业实力 + 企业信誉 + 投标方案 + 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 + 评标报告 + 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
| 计划工期 | 27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项目金额 | 2389.3376 万元(建安工程造价,含含税暂列金 86.6 万元) |
| 资金来源 | 上级补助及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使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系统开展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技术标投标文件需包含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施工特点难点分析、专项施工方案、质量 / 安全 / 文明施工 / 工期保证措施等 13 项评审内容,电子技术标投标文件页数不超过 100 页,采用暗标制编制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庆元县屏都新区菊隆中学东侧,庆元大道北侧,屏都新区共享中心西北角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 6736.1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576.63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1858.92 平方米,地上 3394.74 平方米,地下 181.89 平方米),场地南侧设非机动车停车位 55 个,含羽毛球场、排球场等各类健身功能区及室外配套场地; 2. 建设范围:施工范围内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含室外安装、道路及铺装、绿化、运动跑道、电力工程)等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评标基准价按最高投标限价下浮 2%-7% 确定 |
| 工程履约担保 | 签约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的 2%,形式为银行保函或工程综合保险合同或担保保函(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1000 元 / 天,违约金上限为履约保证金的 30%;工期逾期 45 天,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全额赔偿损失 |
| 工程预付款 | 1. 工程预付款: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10%(含 1% 工资性工程预付款),承包合同签订且开工、主要人员机械到位后 7 天内支付; 2. 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该费用总额的 50%,工程开工后 28 天内支付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按月支付,合同清单内工程量按当月实际完成的 85% 支付,清单外增加工程量按完成的 70% 支付; 2.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85%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结算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且提供 1.5% 结算审定价的质量保证金后,一个月结清剩余工程款; 2. 剩余 1.5% 结算价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庆元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云鹤路 24 号,联系人刘建伟,电话 0578-6056503; 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庆元县新建路 24 号,联系人吴晓枫、金标,电话 0578-2750189,邮箱 236299858@qq.com |
| 答辩方式 | 无 |
| 答辩要求 | 无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命书;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社保证明、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及录入状态查询页; 4.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类证书,不少于 1 人; 5.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连续 12 个月社保证明(企业设立不足 12 个月的从设立时起); 6. 项目班子成员最近三个月连续社保证明及《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 7.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 8.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转账记录 / 银行保函 / 保险保单 / 融资担保保函等); 9.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投标承诺书、投标人资格自查表; 10. 省外企业需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进浙备案信息截图; 11. 商务标(投标函、工程量清单报价等)、技术标(暗标制,不超 100 页)、资信标(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全套文件; 12. 所有证书、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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