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仁和、水长等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承接主体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保山市-施甸县
开标时间:2026-03-23 08:30
报名截止:2026-03-09
资质要求:无
项目预算:716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12个月
AI抓取:2026-03-02 18:06:28
| 工程名称 | 施甸县仁和、水长等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承接主体招标 |
| 招标人名称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无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无 |
| 社保要求 | 无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23 年 1 月至今)以承接主体身份组建管理或参与的项目,需提供合同 / 中标通知书 / 相关部门证明文件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保山市 |
| 项目县区 | 施甸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23 08:3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9 23:5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报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板块,凭企业 CA 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开标: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网上远程解密方式,无需现场出席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先进行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初步评审,通过后按投标报价得分 + 技术部分得分 + 商务部分得分计算综合得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得分依次排序,仍并列则评标委员会记名投票 |
| 计划工期 | 12 个月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7 万元(无失信记录企业免缴) |
| 质量要求 | 严格执行项目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强化项目、资金、进度、质量、安全监管,严格验收程序和标准,整个项目建设管理达到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 |
| 项目金额 | 716.709 万元(招标控制总价)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含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管理工作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每提供一个近三年类似业绩得 1 分,满分 5 分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需编制对项目需求理解和分析、项目实施方案、建设管理方案、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服务及违约承诺及保证措施、项目运营维护方案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项目地点 | 施甸县仁和等 3 个乡镇仁和等 10 个村 12 个地块;水长等 3 个乡镇 11 个村 16 个地块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仁和等 3 个乡镇 10 个村:12 个地块,总面积 6.0750 公顷,投资 223.5797 万元,预计新增农用地 6.0750 公顷(耕地 1.7673 公顷、林地 3.9130 公顷、其他农用地 0.3947 公顷); 2. 水长等 3 个乡镇 11 个村:16 个地块,总面积 12.0420 公顷,投资 493.1293 万元,预计新增农用地 12.0420 公顷(耕地 5.9676 公顷、园地 1.3740 公顷、林地 3.0187 公顷、其他农用地 1.6817 公顷);总投资 716.709 万元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无 |
| 工程履约担保 | 中标人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具体提交形式及金额双方协商而定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未按约定竣工验收,延误 6 个月内每月按项目千分之五处以违约金,延误超 6 个月甲方可提前终止协议 |
| 工程预付款 | 无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无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无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杨女士,0875-8126673,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 027 号;招标代理:云南润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范女士,0875-2885505,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如意巷 49 号楼 3 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10-86483801,在线服务 QQ:4009618998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补正,投标人应按要求回复,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营业执照或相关法定证明文件; 2. 投融资及工程项目管理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2023 年或 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财务报表 / 银行资信证明 / 财务状况说明); 4. 信誉承诺声明及招标公告发布后 “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 5. 非联合体声明书; 6. 无禁止投标情形承诺; 7.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或相关凭证; 8.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 9. 企业基本信息表; 10.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11. 投标函; 12.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 中标通知书 / 相关部门证明); 13. 技术部分编制资料(项目需求理解分析、实施方案、建设管理方案、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服务及违约承诺、运营维护方案); 14. 企业 CA 数字证书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BTBJ),中标后提供正本 1 份、副本 1 份的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文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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