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板桥镇镇区至污水厂沿线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利章村、文质村)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东方市-东方市板桥镇
开标时间:2026-03-23 08:30
报名截止:2026-03-23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3183万元
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最低投标价
项目工期:240
AI抓取:2026-03-02 16:22:35
| 工程名称 | 东方市板桥镇镇区至污水厂沿线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 (利章村、文质村) |
| 招标人名称 | 东方市水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负责人; 2. 需配备符合要求的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劳资专管员、资料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具体数量按工程合同价对应标准配备) |
| 社保要求 | 无明确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海南省东方市 |
| 项目县区 | 东方市板桥镇 |
| 开标日期 | 2026-03-23 08:30 |
| 报名截止 | 2026-03-23 08: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东方市八所镇永安西路 12 号东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东方市老检察院六楼)东方市开标室 1; 2.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远程解密); 3.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s://ggzy.hainan.gov.cn/)下载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简易评估法 + 最低投标价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初步评审(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 2. 确定入围投标人; 3. 按投标报价 + 企业诚信评价 + 拟派项目负责人诚信评价 + 企业智能建造能力评价打分; 4. 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5. 机器评审 + 评标委员会复核 |
| 计划工期 | 24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5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
| 项目金额 | 3183.598178 万元(招标控制价) |
| 资金来源 | 财政(国有资金占比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招标人可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 年内获得国家级 / 省级奖项或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可适当提高该项得分权重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连带责任; 2. 同一专业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方确定资质;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 以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可由牵头单位盖章 |
| 项目地点 | 东方市板桥镇利章村、文质村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利章村:污水量约 24m³/h,新建 DN225~DN400 污水干管 8433m,DN110~DN160 户内污水收集管及接户管 9600m,Φ315 检查井 890 座,Φ630 污水检查井 30 座,Φ1000 污水检查井 65 座; 2. 文质村:污水量约 26.6m³/h,新建 DN225~DN400 污水干管 7981m,DN110~DN160 户内污水收集管 13580m,Φ315 检查井 679 座,Φ630 污水检查井 218 座,Φ1000 污水检查井 105 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 1 座 |
| 工程履约担保 | 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海南省内注册或设分支机构的银行,含查询码或二维码);金额:合同价的 10%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2000 元 / 每日 |
| 工程预付款 | 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30%;支付条件:承包人提交合格施工组织方案、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材料进场、开工报告经确认,且提供书面付款申请、等额增值税发票及预付款等额银行保函或商业保函;扣回方式:按月进度的 30% 扣回,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款 80% 时扣完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每月 28 日前提交当月已完工程量进度款申请报告; 2. 经审核后支付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产值的 85%(不含合同外增加费用); 3. 工程全部完工后,进度款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85%; 4. 工程款拨付至发包人和承包人资金共管账户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人上报完整结算资料,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确认; 2. 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 3. 剩余 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届满后无息退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东方市水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 8 号三楼 307 办公室,联系人:符工,电话:089825567581; 2.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11 号海阔天空国瑞城(S5 地块)B 座西塔办公楼 14 层 1405 室,联系人:邹工,电话:0898-68528460; 3. 监督部门:东方市水务局,电话:0898-25522806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逾期未回复按评标委员会理解内容评审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2. 联合体材料(如有):联合体协议书; 3. 人员材料: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劳资专管员、资料员等)资格证书; 4. 其他材料: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企业信誉承诺书、廉洁守法承诺函、纸质保函真实性承诺函(如有)、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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