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路文化景观工程六号路(阅武路)南桥北桥改造及剩余工程施工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银川市-金凤区
开标时间:2026-03-04 09:00
报名截止:2026-02-24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699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120
AI抓取:2026-03-02 10:58:16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团结路文化景观工程六号路 (阅武路) 南桥北桥改造及剩余工程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银川市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1 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2. 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职称证) 3. 施工员:1 人 4. 专职安全员:1 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养老保险相关证明材料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3 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管理过的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协议书) |
| 项目市级 | 银川市 |
| 项目县区 | 金凤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04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24 23:5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2026-02-10 13:52 至 2026-02-24 23:59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2.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市民大厅 C 座七楼开标厅) 3. 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先进行初步评审(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 + 清单符合性),未通过则否决投标 2.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按商务标报价 + 技术标施工方案 + 企业综合信用计分,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报价相同则企业诚信分值高者优先 3. 评标委员会按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推荐确定中标人,有效投标人≥5 名推荐 3 名,<5 名推荐 2 名 |
| 计划工期 | 12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0.0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699.746791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成本警戒价 652.312643 万元 |
| 资金来源 | 金凤区政府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 100%,资金已落实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无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采用电子交易平台开展招投标全流程,电子评标系统自动完成部分评审工作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2023 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作为定标参考资料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管理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作为资格评审及定标参考资料 |
| 施组要求 | 1. 施工方案需按指定 10 个节点编制: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 + 资源配备计划 + 项目团队组织架构 +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及效果 2. 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标施工方案为 A4 页幅、白色页面,正文字为黑色 3 号仿宋、行距 28 磅,页边距上 2 厘米其余 2.5 厘米,不编页码;不得出现文字加粗、倾斜、下划线、图表、表格、投标人名称,违反则技术标零分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
| 项目地点 | 金凤区阅武路大连路以北,后海路以南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对原团结路文化景观工程 2 座 4-20 米桥梁进行改造,北桥南桥台加高 0.55 米、南桥北桥台加高 1.0 米,实施两座桥的桥面系、护栏等剩余工程,及桥梁板、桥柱、桥墩改造和桥面、护栏等剩余工程建设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D 值:97(最高投标限价 * D% 为 678.754387 万元)2.X 值:开标时通过电子开标系统从 [1,100] 整数中随机抽取,用于计算评标参考价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常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 2% 2. 当中标价格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时,履约保证金 = 中标合同金额 ×10%+(工程成本警戒价 - 中标合同金额) 3. 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 |
| 工程预付款 | 无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无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无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银川市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建设交通局,联系人李晓鹏,电话 17795055557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晟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体育场 C 区 10 号 305 室,联系人马静,电话 15378935265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通过电子评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回复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澄清的将被否决投标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2. 项目经理材料:1 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证明、管理过的类似项目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3. 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1 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4. 施工员材料:1 人,相关岗位证明材料 5. 专职安全员材料:1 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6. 其他材料: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 / 合同协议书 / 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暗标格式)、投标函及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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