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扁担沟镇渔光湖村、利同村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吴忠市-利通区
开标时间:2026-03-03 09:00
报名截止:2026-02-24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1044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246
AI抓取:2026-03-02 10:58:14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利通区扁担沟镇渔光湖村、利同村 2025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无在建工程 2. 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证书 3. 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
| 社保要求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吴忠市 |
| 项目县区 | 利通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03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24 18: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2026-02-10 18:00 至 2026-02-24 18:00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2.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 3. 评标方式:远程异地评标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先进行初步评审(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 + 清单符合性),通过者为有效投标人 2. 有效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按商务标报价 70 分 + 技术标施工方案 20 分 + 企业综合信用 10 分计算综合得分 3. 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报价相同,企业诚信分值高者优先;仍相同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确定 4.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5 名推荐 3 名,<5 名推荐 2 名,招标人依据排序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246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一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1044.749169 万元,工程成本警戒价 1003.177202 万元;二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726.735237 万元,工程成本警戒价 697.665828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自治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 664 万元,不足部分由利通区区财政配套解决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采用电子交易平台、电子评标系统、电子开标系统开展招投标及评标工作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1. 施工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按指定节点编制(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 + 资源配备计划 + 项目团队组织架构 +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及效果) 2. 暗标制作要求:A4 页幅、白色页面,黑色 3 号仿宋字体,行距 28 磅,页边距上 2 厘米其余 2.5 厘米,不编页码;不得出现文字加粗、倾斜、下划线、图表、表格、投标人名称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渔光湖村、利同村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设施建设:一体化污水提升站 1 座、100 立方钢筋混凝土化粪池 2 座 2. 管网建设:铺设各类污水、雨水管道,建设各类检查井、沉泥井、阀门井、雨水口等,维修更换雨水检查井井盖及井座 40 套 3. 其他建设:破除并修复混凝土硬化路面 35200 平方米、面包砖铺装 12500 平方米 4. 标段划分:一标段为 PA26 检查井(不含)以北区域,含化粪池、提升泵站及各类管网;二标段为 PA26 检查井(含)以南区域,含各类管网及附属构筑物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评标参考价计算涉及随机抽取等分点值 X(1-100 的整数);最高投标限价折算系数 D(97-100 的整数,由招标人确定)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常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2% 2. 特殊金额:中标价格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时,为中标合同金额 ×2%+(工程成本警戒价 - 中标合同金额) 3. 担保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 |
| 工程预付款 | 无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无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无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地址吴忠市健康产业园 A 座,联系人马泽东,电话 18161601218,邮编 751100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圣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贺兰县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 B 座 903 室,联系人哈苇杰,电话 17795086807,邮编 750200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通过电子评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回复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拒不配合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受托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6.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证明 7. 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8.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9.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10.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可不提供,彩色扫描件) 1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2. 工程成本警戒价相关说明(报价低于警戒价时需提供) 13. 暗标编制的施工方案 14.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按格式填写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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