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第七小学改(扩)建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中卫市-中宁县
开标时间:2026-03-03 09:00
报名截止:2026-02-24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1247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180
AI抓取:2026-03-02 10:58:11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中宁县第七小学改 (扩) 建项目(一标段 + 二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人员数量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其余人员无明确社保及公积金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3 年 1 月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过往管理过的项目业绩证明 |
| 项目市级 | 中卫市 |
| 项目县区 | 中宁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03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24 23:5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报名: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需 CA 数字证书;开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先进行初步评审 + 报价符合性审查,通过者为有效投标人;按商务标报价 + 技术标施工方案 + 企业综合信用评分,综合得分高者优先,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18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一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1247.380564 万元,工程成本警戒价 1188.390536 万元;二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969.162806 万元,工程成本警戒价 924.334366 万元 |
| 资金来源 | 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44.94%)+ 地方配套资金(55.06%),资金已落实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评标系统自动完成部分评审工作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2023 年 1 月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作为定标参考资料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过往管理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技术负责人无明确业绩评分要求 |
| 施组要求 | 施工方案采用暗标评审,需按指定节点编制(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 + 资源配备计划 + 项目团队组织架构 +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及效果);暗标制作需符合格式要求(A4 页幅、3 号仿宋、指定页边距等,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及格式违规内容)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
| 项目地点 | 中宁县第七小学南边(林草地),东至石桥村,南至平安东街延伸段,西至中宁县第二幼儿园,北至中宁县第七小学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总建筑面积 4423.26 平方米;一标段:新建 2400 平方米餐厅(地上一层局部两层,建筑总高度 9.35m),含配套装修、采暖、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外网等工程;二标段:新建 2023.26 平方米宿舍楼(地上三层,建筑总高度 13.85m)+ 室外铺装,含配套装修、采暖、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外网等工程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评标参考价计算涉及等分点值 X,开标时通过电子开标系统从 [1,100] 整数中随机抽取;D 值取 97(取值范围 [97,100] 整数) |
| 工程履约担保 | 一般情况不要求;当中标价格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时,收取金额 = 中标合同金额 ×10%+(工程成本警戒价 - 中标合同金额)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明确要求 |
| 工程预付款 | 无明确要求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无明确要求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无明确要求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中宁县教育体育局,地址中宁县宁安东街正大路县政府西侧,联系人李旭宏,电话 0955-5036332;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巨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 B 座 2303 室,联系人于则杨、沈桂芳、王晶、李青文、杨淑婧、陈玉娟、赵博,电话 0951-3301579、17395021799,邮箱 nxjy2303@163.com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通过电子评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计算错误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澄清的将被否决投标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营业执照副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2.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证明、过往项目业绩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4.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5.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6.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7. 近三年(2022-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彩色扫描件;8.2023 年 1 月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 / 合同协议书 / 工程接收证书彩色扫描件; 9.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国标格式编制); 10. 暗标评审的施工方案(符合指定格式及节点要求);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书及对应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12. 若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需提供低于成本警戒价的说明及证明材料(施工方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成本分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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