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现代农业产业配套建设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银川市-永宁县
开标时间:2026-03-05 09:00
报名截止:2026-02-25
资质要求:水利三
项目预算:879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律规规定定标
项目工期:234
AI抓取:2026-03-02 10:58:02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现代农业产业配套建设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考核 B 类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2. 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 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C 类); 4. 施工员、质检员:相应资格证书 |
| 社保要求 | 1. 项目经理:投标人注册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开标当月前 6 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 1 个月社保证明; 2. 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注册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开标当月前 3 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 1 个月社保证明; 3. 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社保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 5 年已完成的类似水利工程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有关验收结论) |
| 其他业绩要求 | 1. 项目经理:类似水利工程项目业绩; 2. 技术负责人:类似水利工程项目业绩 |
| 项目市级 | 银川市 |
| 项目县区 | 永宁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05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25 23:5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2.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 网上开标,登录 “工程建设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 参加在线开标; 3. 开标地点: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法律法规规定定标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初步评审: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评审,不符合则否决投标; 2. 详细评审:按经济标(30 分)+ 施工组织设计(60 分)+ 企业信用(10 分)打分,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3. 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报价也相等则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者优先 |
| 计划工期 | 234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0 万元(不收取)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879.614284 万元(招标控制价) |
| 资金来源 | 中央及自治区乡村振兴帮扶资金 800 万元 + 县财政配套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近 5 年类似水利工程项目业绩,作为资格审查及评分参考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类似水利工程项目业绩,作为资格审查及评分参考 |
| 施组要求 | 1. 内容: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关键工序 / 复杂环节技术措施(冬雨季施工、降噪、环保、设施保护等); 2. 方案: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防汛度汛、文明施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管理方案; 3. 附图:施工围堰、排水、总平面图等图表及劳动力、设备、进度计划等附表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项目地点 | 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建设规模:项目区规划总面积 1605 亩,为 600 亩日光温室供水; 2. 建设内容:新建 9.0 万 m³ 蓄水池 1 座,配套水源工程、首部枢纽工程(过滤器房、潜水泵等)、输配水管网工程(PE 管铺设等)、配套建筑物(闸阀井、镇墩等)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2%; 2. 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按约定计算,总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 |
| 工程预付款 |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一定比例,分多次支付,按约定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付款周期:按月计量支付; 2. 支付流程: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及证明材料,监理人 14 天内核查,发包人 28 天内支付; 3. 扣留质量保证金:按工程进度付款的一定比例扣留,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一定比例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完工结算: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 28 天内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监理人 14 天内核查,发包人 14 天内审核并支付; 2. 最终结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监理人 14 天内核查,发包人 14 天内审核并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地址:永宁县闽宁镇,联系人:董利华,电话:0951-8403983; 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唐徕 soho4 层 418 室,邮编:750103,联系人:周梦楠,电话:0951-8966297/17795102173; 3. 监督部门: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951-8011445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时,承包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澄清函,澄清内容需真实准确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类:营业执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B 证、社保证明、业绩证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学历证、业绩证明、社保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C 证、社保证明等)、施工员 / 质检员资格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 业绩类:近 5 年类似项目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书等); 4. 财务类:2023-2025 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流动资金来源证明; 5. 信誉类: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以开标当天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 其他类:投标函及附录、授权委托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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