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中医医院中医重症康复楼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吴忠市-同心县
开标时间:2026-03-06 09:00
报名截止:2026-02-27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8559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565
AI抓取:2026-03-02 10:57:45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同心县中医医院中医重症康复楼建设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同心县中医医院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1 人,无在建项目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 人 3.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人数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其余人员未明确社保及公积金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吴忠市 |
| 项目县区 | 同心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06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27 23:5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2026-02-13 11:44 至 2026-02-27 23:59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2. 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人用 CA 锁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评定分离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先进行初步评审(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 + 清单符合性),通过后进入详细评审,按商务标报价 70 分 + 技术标施工方案 20 分 + 企业综合信用 0 分计算综合得分,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2. 定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5 名推荐 3 名,<5 名推荐 2 名),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排序记分法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565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6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8559.480206 万元 |
| 资金来源 | 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出资比例 100% 且资金已落实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不含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电子交易平台 + 电子评标系统自动完成部分评审工作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1. 施工方案需按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等 10 个节点编制 2. 暗标制作要求:A4 页幅、白色页面,正文字为黑色 3 号仿宋、行距 28 磅,页边距上 2 厘米其余 2.5 厘米,不编页码;不得出现文字加粗、倾斜、下划线、图表、表格、投标人名称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无相关要求 |
| 项目地点 | 同心县中医医院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新建中医重症康复楼一栋,总建筑面积 12980㎡(地上 11030㎡、地下 1950㎡),地下一层地上九层,建筑高度 42.45m,高层公共建筑 2. 新建住院部连廊总建筑面积 520㎡,地上二层,建筑高度 9.15m3. 新建 500㎡污水处理设施;恢复铁艺围墙 120m;混凝土道路硬化 3500㎡、广场砖硬化 1000㎡;混凝土道牙 200m;增设车行出口升降杆一处 4.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分两个标段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开标时通过电子开标系统从 [1,100] 整数中随机抽取等分点值 X,用于计算评标参考价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一般情况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 当中标价格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8193.405483 万元)时,收取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 ×10%+(工程成本警戒价 - 中标合同金额),形式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 |
| 工程预付款 | 无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无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无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同心县中医医院,地址同心县中医院,联系人铁勇,电话 0953-8025761,邮编 751300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博新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广场东街规划路以南黄河文化创展中心 2211 室,联系人胡滨,电话 18695221593,邮编 750011 |
| 答辩方式 | 现场答辩 |
| 答辩要求 | 1. 答辩人: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且必须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 2. 核验要求:项目经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于指定定标地点核验签到 3. 答辩时长:总计不超过 20 分钟,其中项目经理自行综述不超过 10 分钟,定标委员会提问不超过 10 分钟 4. 缺席后果:因候选人自身原因导致项目经理不能参加答辩的,后果自行承担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2. 项目经理材料: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证明、无在建项目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合同协议书(可选) 3. 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4. 专职安全员材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5. 投标文件相关材料: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凭证(现金汇款凭证 / 保证保险保单 / 银行保函 / 融资性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成本警戒价相关说明(报价低于警戒价时需提供)、定标参考资料(财务状况表、类似项目业绩等)、施工方案(按暗标要求制作) 6. 人员数量要求:项目经理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专职安全员按自治区相关规定配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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