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永康镇乐台村2026年苹果园区生产路硬化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中卫市-沙坡头区
开标时间:2026-03-10 09:00
报名截止:2026-02-27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447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70
AI抓取:2026-03-02 10:57:37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沙坡头区永康镇乐台村 2026 年苹果园区生产路硬化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1 人,无在建项目;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 人; 3.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人数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
| 社保要求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被委托人、项目经理需提供开标前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中卫市 |
| 项目县区 | 沙坡头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10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27 23:5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2026-02-13 18:00 至 2026-02-27 23:59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2. 开标地点: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大厅; 3. 开标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人登录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解密参与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先进行初步评审(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 + 清单符合性),未通过则否决投标; 2.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按商务标报价 + 技术标施工方案 + 企业综合信用计算综合得分; 3. 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报价相同则企业诚信分值高的优先,仍相同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确定; 4.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公示不少于 3 日 |
| 计划工期 | 7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0.0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施工质量达到设计及施工的技术要求及技术标准 |
| 项目金额 | 447.370348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成本警戒价 433.949238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电子评标系统自动完成投标报价符合性审查、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分,电子开标系统随机抽取等分点值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作为定标参考资料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作为定标参考资料,技术负责人无业绩评分要求 |
| 施组要求 | 1. 施工方案按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 + 资源配备计划 + 项目团队组织架构 +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及效果十大节点编制; 2. 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标施工方案用 A4 页幅、白色页面,正文字为黑色 3 号仿宋字体、行距 28 磅,页边距上 2 厘米其余 2.5 厘米,不编页码,不得出现文字加粗、倾斜、下划线、图表、表格、投标人名称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乐台村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混凝土路面硬化 8.894 公里 33332.393 平方米(3 米宽 1.613 公里、3.5 米宽 1.264 公里、4 米宽 6.017 公里); 2. 桥涵维修改造:D5005 型 16 座、D5004 型 21 座、D8005 型 6 座、D8004 型 1 座; 3. 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等分点值 X:开标时通过电子开标系统从 [1,100] 整数中随机抽取;D 值:取值 [97,100] 的整数,本项目为 100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中标价格不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无要求; 2. 中标价格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中标合同金额 ×10%+(工程成本警戒价 - 中标合同金额),形式可为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 |
| 工程预付款 | 无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无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无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永康村,联系人李进平,电话 0955-7639207; 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 288 号,联系人焦艳、闫芳、王丽,电话 0955-8897936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通过电子评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回复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拒不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扫描件; 2. 人员证书: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职安全员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 社保材料:被委托人、项目经理开标前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 4. 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投标人信用承诺书、近三年财务状况表(新注册单位可不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材料、施工方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 5. 人员数量:项目经理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专职安全员按自治区规定配备,所有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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