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产业园厂房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吴忠市-红寺堡区
开标时间:2026-03-10 09:00
报名截止:2026-02-27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629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120
AI抓取:2026-03-02 10:57:34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红寺堡产业园厂房维修改造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红寺堡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1 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员:1 人;专职安全员:1 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质量员:1 人 |
| 社保要求 | 开标当月前 6 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包含关键岗位人员缴纳记录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23 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合同协议书证明 |
| 项目市级 | 吴忠市 |
| 项目县区 | 红寺堡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10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27 23:5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报名:2026-02-13 至 2026-02-27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开标:登录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先进行初步评审(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 + 清单符合性),通过后为有效投标人,再进行详细评审;商务标报价 + 技术标施工方案 + 企业综合信用综合评分,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报价相同企业诚信分值高的优先,仍相同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确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12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要求 |
| 项目金额 | 629.974898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成本警戒价 612.069077 万元 |
| 资金来源 | 红寺堡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00%,资金已落实)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电子交易平台 + 电子评标系统 + 电子开标系统全程电子化招投标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23 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为定标参考资料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管理过的项目业绩为资格评审及定标参考资料,技术负责人无业绩评分要求 |
| 施组要求 | 施工方案采用暗标评审,需按指定节点编制,同时满足暗标技术标投标文件制作格式要求;编制节点为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资源配备计划、项目团队组织架构、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新工艺 + 新技术 + 新材料的使用及效果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红寺堡区产业园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维修改造 9 栋厂房和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 21301.5㎡;1#-6# 标准化厂房单栋建筑面积 2439.8㎡,7#-9# 标准化厂房单栋建筑面积 2220.9㎡,厂房均为一层,柱顶标高 6.0m,屋脊高度 6.525m,车间为门式钢架结构;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评标参考价计算涉及等分点值 X,开标时通过电子开标系统从 [1,100] 整数中随机抽取;最高投标限价折算系数 D 取值范围为 [97,100] 的整数 |
| 工程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价格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招标人可收取履约保证金 = 中标合同金额 ×10%+(工程成本警戒价 - 中标合同金额)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 |
| 工程预付款 | 无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无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无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红寺堡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地址吴忠市红寺堡产业园经三路纬三路交叉口,联系人邵金鹏,电话 0953-2752668;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 A 座 8 层,联系人满轲、丁峰,电话 18195196895、0951-3026395,邮编 750002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通过电子评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回复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拒不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4.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 5. 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6. 施工员岗位证书相关证明; 7.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8. 质量员岗位证书相关证明; 9.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10.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截图(盖公章); 11. 开标当月前 6 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含关键岗位人员);12.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可不提供); 13. 近三年(2023 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 / 合同协议书 / 工程接收证书彩色扫描件; 1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对应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1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6. 暗标评审要求的施工方案; 17. 若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需提供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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