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至恐龙化石馆旅游道路项目施工第一合同段重新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银川市-灵武市
开标时间:2026-03-13 09:00
报名截止:2026-02-28
资质要求:公路三或路基路面养护乙[新]或二类乙[旧]
项目预算:446万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项目工期:70
AI抓取:2026-03-02 10:57:17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灵武市至恐龙化石馆旅游道路项目第一合同段 |
| 招标人名称 |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新资质)或二类公路养护工程乙级及以上(旧资质)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 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
| 社保要求 | 被授权人、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须提供2025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银川市 |
| 项目县区 | 灵武市 |
| 开标日期 | 2026-03-13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28 23:5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报名方式: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登记(需CA锁认证);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模式,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开标 |
| 评标定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双信封) |
| 评标定标规则 | 先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后进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按规则计算评标基准价,根据偏差率计算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除外) |
| 计划工期 | 7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均满足国家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446.360655万元(含暂列金额13.000796万元) |
| 资金来源 | 交通厅补贴资金及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对工期、质量、安全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灵武市宁东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第一合同段(K0+000.0~K1+992.0),全长1.992公里,为路面改建工程;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8.5米至12米不等;不同路段采用相应路面结构,全线共设置涵洞6道(清淤利用2道、修补利用2道、废弃2道);桥涵荷载等级公路-II级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评标基准价系数K:0.980、0.985、0.990、0.995、1.000(随机抽取); 2. 去掉最高/最低有效评标价数量n1、n2:N<6时均取0;6≤N<10时均取1;N≥10时按规则随机抽取; 3.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3种方法随机抽取(平均值随机系数法+价差随机系数法+随机权重法) |
| 工程履约担保 | 要求提交,金额为2%签约合同价;信用等级AA级按60%缴纳,A级按85%缴纳,其他等级按100%缴纳;形式为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及满足国家规定的其他形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合同并足额缴纳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逾期交工违约金为0.2%签约合同价/天,累计最高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 |
| 工程预付款 | 开工预付款金额为10%签约合同价;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为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10%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付款周期同计量周期;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核查后出具进度付款证书,发包人在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且承包人提交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8天内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利率为0.415‰/天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42日内,承包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出具交工付款证书,发包人在收到证书且承包人提交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4日内支付;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28日内,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在收到证书且承包人提交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4日内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地址:灵武市西平街398号,联系人:石金良,电话:0951-4022311; 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06室,联系人:周孟源、贺本玉、张少华、李荣、李梦,电话:0951-6717776; 3. 行政监督部门: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951-4021306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错误进行数据电文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澄清材料,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网页截图; 2. 财务材料: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3. 信誉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 4. 人员材料: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官网公示网页截图、社保缴费证明、无在岗项目承诺书(如需); 5. 其他材料: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资料、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合同用款估算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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