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梧桐树乡农渠砌护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银川市-灵武市
开标时间:2026-03-16 09:00
报名截止:2026-02-28
资质要求:水利三
项目预算:488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120
AI抓取:2026-03-02 10:57:13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2026 年梧桐树乡农渠砌护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灵武市梧桐树乡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技术负责人:符合资格要求; 4. 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委托代理人、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
| 社保要求 | 1. 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注册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开标当月前 3 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 1 个月社保证明; 2.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隐含社保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 3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 / 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明确要求 |
| 项目市级 | 银川市 |
| 项目县区 | 灵武市 |
| 开标日期 | 2026-03-16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28 23:5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 电子化开评标模式; 3. 开标地点:登录 “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参加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初步评审(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 2. 详细评审按经济标(50 分)+ 技术标(40 分)+ 其他评分参数(10 分)打分; 3. 得分从高到低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4. 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报价也相等则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者优先 |
| 计划工期 | 12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0 万元(本项目不收取)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验收标准或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
| 项目金额 | 488.202501 万元(招标控制价) |
| 资金来源 | 2025 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采用电子开评标系统辅助)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近 3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作为资格评审及评分依据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明确评分业绩要求,仅对资格进行审核 |
| 施组要求 | 需说明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重点涵盖关键工序 / 复杂环节技术措施、冬雨季施工、噪音及污染控制、地下设施保护,同时包含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防汛度汛、文明施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管理方案,附相关文字说明及图表(施工围堰、排水、材料采购、土方工程等 16 类内容及 6 类附表)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
| 项目地点 | 灵武市梧桐树乡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砌护 D=0.5 米 U 型渠 26.28km、D=1.0 米 U 型渠 1.95km、D=0.4 米 U 型渠 1.73km、D=0.6 米 U 型渠 1.33km、D=0.8 米 U 型渠 1.47km; 2. 新建节制闸 4 座、生产板桥 7 座、畦田口等; 3. 建设拦污栅 1 座、箱涵 2 座、翼墙 1 座; 4. 路面硬化恢复铺装水泥道砖(仿石)703㎡、浇筑沥青道路 335㎡、浇筑砼平台 48㎡; 5.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2%,形式包括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等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明确约定具体金额,承包人需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及相关费用 |
| 工程预付款 | 无明确约定具体比例及支付方式,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付款周期同计量周期; 2. 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及支持性文件,监理人 14 天内核查并出具付款证书,发包人 28 天内支付; 3. 涉及政府投资资金按国库集中支付等规定办理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 28 天内,承包人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 2. 监理人 14 天内核查,发包人 14 天内审核,监理人出具完工付款证书后 14 天内发包人支付; 3. 最终结清在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按流程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灵武市梧桐树乡人民政府,联系人王波,电话 18809608899; 2. 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商贸城 2 号批发零售楼 10 层 02,联系人班海燕、温鑫、王涛,电话 13519205820; 3. 监督部门: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电话 0951-4654128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需投标人澄清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澄清函,需盖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类:营业执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信誉类:“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3. 人员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学历证、业绩证明、社保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职称证、学历证、业绩证明、社保证明)、质量管理人员(职称证、学历证、业绩证明、社保证明)、财务负责人(职称证、学历证、业绩证明、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书); 4. 业绩类:近 3 年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 / 竣工验收证书,正在施工和新承接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5. 财务类: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流动资金来源证明; 6. 其他类: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主要人员简历表、资格审查资料及自审表、原件的复印件(确保清晰可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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