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兴仁镇兴仁村、兴盛村基础设施改造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中卫市-沙坡头区
开标时间:2026-03-11 09:00
报名截止:2026-02-28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477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257
AI抓取:2026-03-02 10:57:09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沙坡头区兴仁镇兴仁村、兴盛村基础设施改造 2026 年以工代赈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1 名;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 名; 3. 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人数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其余人员未明确社保及公积金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新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确定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管理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
| 项目市级 | 中卫市 |
| 项目县区 | 沙坡头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11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28 23:5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2026-02-14 18:10 至 2026-02-28 23:59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 开标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公开开标,投标人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 3. 开标地点: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端)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评定分离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先进行初步评审(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 + 清单符合性),未通过则否决投标; 2. 通过初步评审的为有效投标人,按商务标报价 70 分 + 技术标施工方案 20 分 + 企业综合信用 10 分综合评分; 3. 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报价相同则企业诚信分值高的优先,仍相同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确定; 4. 评标委员会按有效投标人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5 名推荐 3 名,<5 名推荐 2 名),招标人按定标方案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257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0.0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 477.114817 万元,工程成本警戒价 462.801372 万元,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 360 万元 |
| 资金来源 | 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本级财政资金配套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采用电子开评标系统,投标文件编制、上传、解密、评标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远程异地评标 + 不见面开标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作为定标参考资料,无明确评分量化要求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管理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作为资格评审及定标参考资料,技术负责人无明确业绩评分要求 |
| 施组要求 | 1. 施工方案需按指定 10 个节点编制(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等); 2. 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标施工方案为 A4 页幅、白色页面,正文黑色 3 号仿宋字体、行距 28 磅,页边距上 2 厘米其余 2.5 厘米,无页码; 3. 技术标不得出现文字加粗、倾斜、下划线、图表、表格、投标人名称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
| 项目地点 | 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铺设混凝土道路 30517.2 平米、晾晒场 9317 平米、混凝土井 5 座、雨水口 7 座、排水管 375.8 米等,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等分点值 X:开标时通过电子开标系统从 [1,100] 整数中随机抽取;2.D 值:100(取值范围 [97,100] 整数)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一般情况不要求提交; 2. 当中标价格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时,收取履约保证金 = 中标合同金额 ×10%+(工程成本警戒价 - 中标合同金额),形式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明确要求 |
| 工程预付款 | 无明确要求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无明确要求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无明确要求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联系人焦春虎,电话 18095584586,邮编 755000; 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沙坡头区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联系人梁佳棋,电话 0955-7650666,邮编 755000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通过电子评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回复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拒不澄清的否决其投标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4.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证明(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 5. 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6.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7.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按格式填写并盖章); 8. 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格式填写并盖章); 9. 经审计的近三年(2022-2024 年)财务会计报表(彩色扫描件); 10. 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 / 合同协议书 / 工程接收证书,彩色扫描件); 11. 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NXTF 后缀)、未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nNXTF 后缀); 1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按格式盖章签字); 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按格式盖章签字); 1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要求编制); 15. 施工方案(按暗标要求编制); 16. 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劳动力计划等图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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