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一、二标段、监理四标段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吴忠市-红寺堡区
开标时间:2026-03-19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4
资质要求:建筑二
项目预算:7937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一标段:420
AI抓取:2026-03-02 10:56:55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红寺堡区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一标段 + 二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吴忠市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一标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二标段: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一标段 / 二标段:项目经理 1 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 B 证);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员 1 人;专职安全员 1 人(安全生产考核 C 证);质量员 1 人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新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管理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协议书证明 |
| 项目市级 | 吴忠市 |
| 项目县区 | 红寺堡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19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4 23:5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 远程异地评标;报名方式:2026-02-26 08:30 至 2026-03-04 23:59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先进行初步评审(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 + 清单符合性),通过后进入详细评审;商务标报价 70 分 + 技术标施工方案 20 分 + 企业综合信用 10 分(统一计 0 分);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报价相同则企业诚信分值高的优先,仍相同由招标人 / 评标委员会确定;一标段定标为评定分离,二标段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中标候选人确定,有效投标人≥5 名推荐 3 名,<5 名推荐 2 名 |
| 计划工期 | 一标段:420 日历天;二标段:15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一标段:详见招标文件;二标段:46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一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7937.30 万元(工程成本警戒价 7548.93 万元);二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2306.52 万元(工程成本警戒价 2208.61 万元) |
| 资金来源 | 国烟帮扶资金及地方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 100%,资金已落实)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电子交易平台 + 电子评标系统 + 电子开标系统全程电子化招投标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新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建造师需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管理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技术负责人无业绩评分要求 |
| 施组要求 | 采用暗标评审,施工方案需按指定 10 个节点编制;暗标制作要求:A4 页幅、白色页面、黑色 3 号仿宋字体、行距 28 磅,页边距上 2 厘米其余 2.5 厘米,不编页码;不得出现文字加粗、倾斜、下划线、图表、表格、投标人名称,违反则技术标按零分计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院内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新建综合楼 1 栋,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 20670 平方米(地上 18270 平方米、地下 2400 平方米),地上九层、地下一层,建筑总高度 42.8 米,地下隔震层层高 2.1 米,及配套给排水、暖、电、混凝土硬化等室外工程;二标段为项目装修,CT、DR、钼靶、核磁室等厂家二次深化设计区域及部分面层、隔断、门窗不计入招标范围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评标参考价计算涉及等分点值 X,在开标时通过电子开标系统从 [1,100] 整数中随机抽取;最高投标限价折算系数 D 取值为 100(取值范围 [97,100] 整数) |
| 工程履约担保 | 一般情况不要求,当中标价格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时,收取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 ×10%+(工程成本警戒价 - 中标合同金额),形式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 |
| 工程预付款 | 无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无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无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地址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前进西街,联系人买晓鹏,电话 0953-5090519;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华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 E 座公寓 1409 号,联系人李刚、潘飞、骆波,电话 13369510334;监督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电话 0953-5098559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评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回复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拒不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2.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 B 证、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证明、业绩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4.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 C 证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5. 施工员、质量员岗位相关证明材料; 6.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7. 近三年(2022 年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8.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 / 合同协议书 / 工程接收证书彩色扫描件; 9. 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汇款凭证 / 保单 / 保函彩色扫描件); 10.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 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说明及证明材料(报价低于警戒价时提供); 12. 按暗标要求编制的施工方案; 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书及对应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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