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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洛恩乡藤茶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红河州-红河县
开标时间:2026-03-26 08:30
报名截止:2026-03-09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679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9个月
AI抓取:2026-03-02 10:01:02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红河县洛恩乡藤茶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人名称红河县洛恩乡人民政府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1 人;
2. 技术负责人: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1 人;
3. 施工员:施工员上岗证(有效期内),1 人;
4. 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1 人;
5. 质量员:专职质量员证(有效期内),1 人;
6. 标准员:标准员证(有效期内),1 人;
7. 材料员:材料员证(有效期内),1 人;
8. 机械员:机械员证(有效期内),1 人;
9. 劳务员:劳务员证(有效期内),1 人;
10. 资料员:资料员证(有效期内),1 人
社保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自行承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需提供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3 年至今承担过 1 个及以上资质范围内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为准)
其他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项目县区红河县
开标日期2026-03-26 08:30
报名截止2026-03-09 08:3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开标地点: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报名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公开招标
评标定标规则先进行形式评审 + 资格评审 + 响应性评审,通过后进入详细评审(技术部分 + 商务部分),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3 人)
计划工期9 个月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 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项目金额招标控制价 679.572715 万元(计划总投资 680 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施组要求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 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 施工机械设备选用 +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 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等,需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提出相应技术措施
联合体投标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地点红河县洛恩乡草果村委会、普咪村委会、哈龙村委会、娘宗村委会
建设范围及规模1. 草果村:修建水渠 9.03 公里、3 座 100 立方米水池,配套水肥及普通灌溉系统各 1 套,修建 3.5 米宽 1283.58 米长农耕路,建设带烘干设备的藤茶初加工简棚 1 座(建筑面积 104.86㎡),水肥一体化系统机房 1 座(建筑面积 64.14㎡),铺设 1700 米 PE 管;
2. 普咪村:1305.6 米田间步道、3000 米藤茶种植围栏、1 处观测点平台,配套灌溉及水肥系统、1 座 100 立方米水池,改造 548.98 米混凝土道路及 594.84 平方米干燥仓库,1 套藤茶加工半自动化设备,改造原有 1#、2#、3# 建筑工程,水肥一体化系统机房 1 座(建筑面积 64.14㎡),铺设 1530 米 PE 管;
3. 哈龙村:新建 5 座 100 立方米水池(合计 500 立方米),配套灌溉系统及 3.5 米宽 1266.35 米长农耕路,搭建藤茶初加工简棚 1 座(建筑面积 104.86㎡),铺设 2386.8 米 PE 管;
4. 娘宗村:建设带烘干设备的藤茶初加工简棚 1 座(建筑面积 104.86㎡)
工程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5%,合同签订前提交,形式可选择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工期延误赔偿费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 1 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的 0.1%,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的 10%
工程预付款无明确约定,双方自行协商后签订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按月计量支付,承包人每月 25 日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式三份),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视资金到位情况支付;如发包人资金一时不能到位,承包人不得停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一式三份),发包人收到后 30 天内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完成结算审核,结算审核通过后 30 天内支付,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定案结果为准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红河县洛恩乡人民政府,地址:红河县洛恩乡,联系人:吴劲航,联系电话:15752606459;
2.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蒙自市护国路 1 号红建佳苑商网 6、7、8 号,联系人:杨洁莲,联系电话:0873-4620184、13312674106;
3. 行政监督单位: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监督电话:0873-4621320
答辩方式书面澄清
答辩要求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澄清文件,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 财务材料:2024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应财务状况表或情况说明);
3. 业绩材料:2023 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4. 人员材料: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B 证、身份证、学历证、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 / 安全员 / 质量员 / 标准员 / 材料员 / 机械员 / 劳务员 / 资料员(对应岗位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劳动关系证明及社保证明;
5. 其他材料: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关于合同履约风险的承诺书、红河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和实名制发放承诺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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