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白甸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节余资金)施工[资格后审]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南通市-海安市
开标时间:2026-03-11 09:00
报名截止:2026-03-11
资质要求:水利三
项目预算:312万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项目工期:60
AI抓取:2026-02-28 18:14:23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2025 年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白甸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改造提升项目 (第三批超长期国债节余资金) |
| 招标人名称 | 海安市白甸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1 名; 2. 企业法定代表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类),1 名; 3. 专职安全员: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至少 1 名 |
| 社保要求 | 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提前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 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无需社保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2023 年 2 月 1 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60 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排灌站、防渗渠道、暗渠、渡槽、过路涵、节制闸、分水闸、跨渠桥、机耕路等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且担任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施工合同 + 中标通知书 + 竣(完)工验收证明 |
| 项目市级 | 南通市 |
| 项目县区 | 海安市 |
| 开标日期 | 2026-03-11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11 0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投标人使用 “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2.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交易,投标人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
| 评标定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采用均值入围法进行评标入围,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超 50 家时按规则剔除后取平均值上下共 50 家入围; 2.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结合最高投标限价确定评标基准价; 3.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偏离按比例扣分,高 1% 扣 1.5 分,低 1% 扣 1.0 分 |
| 计划工期 | 6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5.6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312.791465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估算价 280 万元 |
| 资金来源 | 国债资金 + 地方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运用 “高标准农田建管系统” 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查及数据采集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无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海安市白甸镇傅舍村、周垛村、施溪村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新(拆)建灌溉泵站工程,新建防渗明渠、暗渠工程;新建渠系配套建筑物;新建水泥路等工程,具体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Q1 取值:65%、70%、75%、80%、85%;2.K1 取值:96%、97%、98%;3.K2 固定值:95%; 4. 入围剔除比例 G1:10%、15%、20%; 5. 入围剔除比例 G2:10%、15%、20%、25%、30%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金额:合同价款的 10%; 2. 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现金、支票; 3. 银行保函期限需比计划工期至少延长 3 个月; 4. 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迟竣工一天支付 5000 元违约金;未能按时进场施工,每延迟一天支付 5000 元违约金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0% 作为预付款,支付时承包人需出具银行保函,第一次工程进度款支付时一次性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工程进度完成 40%,拨付合同价的 32%(安全文明措施费除外); 2. 工程进度完成 70%,拨付至合同价的 56%(安全文明措施费除外); 3. 全部工程量完成且初验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的 80%(安全文明措施费除外); 4. 建设及农业农村部门验收合格并审核结束后,拨付至结算核定价的 97%(含安全文明措施费,按考核结果及票据拨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质量保证金为结算审定价的 3%,保修期满 1 年且无质量问题后返还; 2. 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 8% 按比例扣减工程款,核减率超 20% 列入黑名单; 3. 工程款支付需满足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公示要求,未按要求公示暂不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海安市白甸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刘根全,电话 18112285939,地址海安市白甸镇府前路 2 号; 2. 招标代理: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清松,电话 0513-81819686,地址海安市宁海南路 229 号; 3. 全省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3668675; 4. 软件技术支持:0512-58188503; 5. 驻场服务:徐飞翔,19962108758; 6. 营商环境举报:12345、0513-81868395,邮箱 hafgw9912@126.com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投标人书面答复不得变更价格、工期、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答复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盖章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法定代表人 A 类、项目负责人 B 类、专职安全员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 6. 授权委托书; 7. 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退休证明 + 劳务协议); 8. 投标人承诺书; 9.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10. 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12. 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材料(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 / 完工验收证明); 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4. 投标函; 15.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1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17.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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