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大公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节余资金)施工[资格后审]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南通市-海安市
开标时间:2026-03-23 09:00
报名截止:2026-03-23
资质要求:水利三
项目预算:105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30
AI抓取:2026-02-28 18:14:23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2025 年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大公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财政补助节余资金) |
| 招标人名称 | 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优先; 2. 企业法定代表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类); 3. 专职安全员: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
| 社保要求 | 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但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务协议,无公积金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02 月 0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60 万元及以上节水灌溉类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排灌站、防渗渠道、暗渠等),担任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完)工验收证明 |
| 项目市级 | 南通市 |
| 项目县区 | 海安市 |
| 开标日期 | 2026-03-23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23 0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投标人使用 “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2.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交易,投标人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先进行初步评审(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不合格作无效标;通过后进行详细评审,按投标报价 75 分 + 施工组织设计 23 分 + 项目负责人素质 1 分 + 类似业绩 1 分综合打分,得分高者优先,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 |
| 计划工期 | 3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2.1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105.389643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估算价 105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依托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开展)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02 月 01 日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 60 万元及以上节水灌溉类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每 1 个得 0.5 分,最多得 1 分 |
| 施组要求 | 施工组织设计中 1.1-1.8 项为暗标,不得出现投标人身份信息,无目录、页眉页脚等,字体为四号宋体,无特殊格式标记;需包含施工布置、进度、机具人员配置、重点工艺及季节性措施、质保措施、安全生产及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资料管理等内容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项目地点 | 海安市大公镇噇口村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新建防渗明渠 0.278km、暗渠 0.042km、排沟护砌 0.704km;新建配套建筑物 22 座(分水闸 6 座、跨渠桥 6 座、过路涵跌井 10 座,配套穿路涵管 0.026km)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Q1 取值:65%、70%、75%、80%、85%;K1 取值:96%、97%、98%;K2 固定为 9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
| 工程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10%,形式可采用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等;保函期限需比计划工期至少延长 3 个月,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迟竣工一天支付 5000 元 / 天违约金;未能及时进场施工,每延迟一天支付 5000 元 / 天违约金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0% 作为预付款,支付时需提供银行保函,第一次工程进度款支付时一次性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进度完成 40%,拨付至合同价 32%(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2. 进度完成 70%,拨付至合同价 56%(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3. 进度完成 100%,拨付至合同价 80%(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时向承包人工资专户存入不低于当期工程款 20% 的资金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工程验收合格并审核结束后,拨付至结算核定价的 97%(含安全文明措施费);剩余 3% 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贰年)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结算审价核减率超 8% 按规定扣减工程款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地址海安市大公镇人民中路 4 号,联系人朱爱华,电话 13584718672; 2. 招标代理:南通羽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 93 号,联系人王鲁红,电话 13338089572; 3. 技术支持:全省统一主体库 025-83668675,国泰新点软件 0512-58188503,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驻场徐飞翔 19962108758; 4. 营商环境举报:12345、0513-81868395,邮箱 hafgw9912@126.com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问题进行澄清,书面答复不得变更价格、工期等实质性内容,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法定代表人 A 类、项目负责人 B 类、专职安全员 C 类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 6. 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 劳务协议);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8. 投标人承诺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9. 中小企业声明函; 10.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12.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3.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完)工验收证明,如有); 14. 项目负责人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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