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农村基础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慈城镇(工程总承包)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宁波市-江北区
开标时间:2026-03-23 09:30
报名截止:2026-03-22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1806万元
评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150
AI抓取:2026-02-28 11:54:43
| 工程名称 | 江北区农村基础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 (2025 年度第二批)- 慈城镇 (工程总承包) |
| 招标人名称 |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 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 (道路工程) 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 设计负责人:市政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5. 给排水专业人员:1 人 +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6. 造价专业负责人:1 人 + 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 7. 技术负责人:1 人 + 工程建设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 施工员:1 人 + 施工员岗位证书; 9. 质量员:1 人 + 质量员岗位证书; 10. 外部协调人员:2 人 |
| 社保要求 | 设计负责人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5 年 11 月、2025 年 12 月、2026 年 1 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的,需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60% 及以上的市政类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宁波市 |
| 项目县区 | 江北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23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3-22 09: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登录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不见面开标大厅; 3. 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 (CA) 自行登录在线开标室参与在线开标 |
| 评标定标办法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公开招标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资信分(权重 15%)+ 商务分(权重 85%)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2. 评审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再相同则随机抽取; 3. 投标人数量≥20 家时,先对资信标和商务标评审排序,取前 11 家依次评审资格审查资料和技术标; 4. 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
| 计划工期 | 150 日历天(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 施工工期 12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1. 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发包人要求的设计深度; 2. 施工质量: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 项目金额 | 招标控制价 1806.6683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1774.05 万元 + 设计费 32.6183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自筹(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是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需编制总体项目管理方案 + 设计方案 + 采购方案(如有)+ 施工方案(含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施工进度 / 质量 / 安全文明管理、关键技术方案等,附施工机械设备表、劳动力计划表、施工进度图表、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 2. 牵头人应具有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 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承担设计任务; 3. 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委派,施工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委派; 4. 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均需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 6. 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 项目地点 |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涉及前洋村、新华村等 8 个行政村的农污处理设施改造,主要内容为新建雨污水管道、检查井、提升井、接户等其他附属设施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从 16260015 元至 17163348 元(11 个数值)中随机确定; 2. 权重 B:从 30%、32%…50%(11 个数值)中随机确定; 3. 权重 B1、B2:从 15%、16%…25%(11 个数值)中随机确定; 4. 下浮系数 C:从 0.1‰、0.2‰…1.1‰(11 个数值)中随机确定; 5.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根据投标人数量选择对应公式组,开标现场随机确定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形式为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保函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每延误 1 日赔偿 5000 元,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履约担保金额的 100% |
| 工程预付款 | 1. 设计费:合同生效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30%; 2.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签约合同价的 30%(含农民工工资,需打入农民工工资专户),支付前需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工程资金监管账户; 3. 预付款在支付第 1、2 次工程进度款时等额回扣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设计费:施工图设计完成且经业主认可后支付至 40%,工程施工工程量达到 50% 时支付至 60%,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归档后支付至 80%; 2.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月结算,每月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的 80%,工程完工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后支付至 85%(施工图预算价的 85% 或实际已完工程价款的 85%,就低支付); 3. 安全文明施工费:预算确定后支付 80%,余款待一审结束后结清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项目最终审计结束后,付清设计费及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余额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解放路 8 号,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574-84595380; 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新义路 218 号凯德上江邑 5 楼,联系人:陆轩宇、孙洁、刘瑜、黄兆稳,联系电话:0574-87730719; 3. 监督部门: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庄桥站路 88 号,联系电话:0574-87202616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通过 “评标系统”“远程询标” 窗口要求澄清时,投标人需在通知发出后 30 分钟内予以回复,不回复视作接受评审结论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施工成员)、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省外企业进浙备案信息截图、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 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法定招标项目)、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设计项目); 3. 人员材料:项目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 / 施工负责人简历表及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 C 类)、岗位证书等,设计负责人社保证明; 4. 其他材料: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投标承诺书、总体项目管理方案、设计方案、采购方案(如有)、施工方案、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表、资信标自评分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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