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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湖岸联动旅游产业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心湖区旅游码头基础配套设施提升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杭州市-淳安县
开标时间:2026-03-20 08:45
报名截止:2026-03-20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3324万元
评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180
AI抓取:2026-02-27 17:26:11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千岛湖湖岸联动旅游产业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中心湖区旅游码头基础配套设施提升
招标人名称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社保要求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一致,特殊情形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杭州市
项目县区淳安县
开标日期2026-03-20 08:45
报名截止2026-03-20 08:45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1. 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 375 号(淳安县行政审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五楼第三开标室,开标平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 报名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评标定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评定分离
评标定标规则1. 先确定评审区间,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最佳报价、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资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
2. 评标委员会按总分排序推荐 3-5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组织定标委员会按定标要素确定中标人;
3. 定标要素含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投标方案、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等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 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项目金额3324.4137 万元(招标控制价 / 最高投标限价)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是(电子招投标,使用专用密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工具制作)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施组要求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 7 天向发包人提交一式四份(书面两份 + 电子材料),经发包人 7 日内审批;技术标宜 300 页以内,含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等
联合体投标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项目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
建设范围及规模老旧建筑外立面改造 22789 平方米,室外道路中心广场改造,商业街沿湖景观平台改造,出入口改造,景观绿化、标识标牌及市政水电管网等其他配套设施
评标随机数值表1. 风险控制价下浮比例区间:81%~82%(步距 0.1,11 个数值);
2. 最佳报价计算方式共 3 种,开标随机抽取;
3. 价格分区系数 K_H、K_L:10%、15%、20%、25%、30%,开标随机抽取;
4. 方式三最佳报价下浮系数:1%、1.25%、1.5%、1.75%、2%,开标随机抽取
工程履约担保合同总价的 2%,形式包括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后履约期满全额原路退还
工期延误赔偿费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扣罚原工程合同款的千分之一,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为合同总价的 3%
工程预付款合同价的 10%(含签约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及标化工地增加费含税的 1% 工资性工程预付款,拨付至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提交合同履约担保金、主要机械材料供应合同签订、现场文明施工设施验收通过后 14 天支付,前三次工程款支付时扣完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按月计量,每月 25 日提交工程量计量支付申报表,复核确认后 15 天内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70%;工程验收合格、档案归档后支付至 85%;涉及土方外运的,需核对土石方清单工程量与电子转移单匹配性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承包人提交结算资料并经审计确认后,扣除结算造价 1.5% 工程保修金,余款 6 个月内付清;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 15 天内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发包人 14 天内审批并颁发证书,15 天内完成支付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淳安县千岛湖珍珠大道 1189 号,联系人余洪巨,电话 13732208516;
2.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千岛湖正企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开发路 437 号汇景酒店 3 楼,联系人卢建财 / 王倩,电话 13989862258;
3. 监督部门: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571-89601402
答辩方式书面答复
答辩要求1. 答辩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 答辩时间:15 分钟,地点为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 375 号五楼第三开标室,具体以短信通知为准,超时视为放弃;
3. 答辩问题范围:结合项目特点的现场布置、施工技术方案可行性、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进度和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
4. 未按要求参加答辩将被信用扣分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合格);
2. 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任命书复制件;
4.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证明;
5. 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社保缴纳证明(特殊情形需提供有效佐证);
6.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失信、无行贿犯罪记录等相关信用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等);
7. 省外企业需提供进浙备案手续;
8.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从基本账户支出,农行 / 工行缴存);
9. 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使用 CA 数字证书盖章,后缀名为.HzTbs);
10. 业绩证明材料(若有)及业绩公示汇总表;
11. 投标承诺书(填报真实传真、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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