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临时封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红河州-红河县
开标时间:2026-03-19 08:30
报名截止:2026-03-04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646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项目工期:450
AI抓取:2026-02-27 13:48:46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红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临时封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二次 |
| 招标人名称 | 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设计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 + 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1 人; 2. 施工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1 人; 3. 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 人; 4. 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 人; 5. 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1 人; 6. 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 人; 7. 标准员:标准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 人; 8. 材料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1 人; 9. 机械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1 人; 10. 劳务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1 人; 11. 资料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1 人 |
| 社保要求 | 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保证明,出具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有效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2 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无数量强制要求,计分项)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明确要求 |
| 项目市级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 项目县区 | 红河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19 08:3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4 21: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跑马新街邮政局对面原国税局 6 楼);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 远程解密;报名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凭企业 CA 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公开招标 |
| 评标定标规则 | 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不超过 3 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报价也相等由招标人确定 |
| 计划工期 | 450 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2 万元(无失信记录企业可免缴) |
| 质量要求 | 1. 设计质量:达到现行国家 + 行业 + 地方规范标准,通过审查,满足施工需要,负终身质量责任; 2. 设备采购质量: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要求; 3.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 + 地方 + 行业现行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
| 项目金额 | 总投资 646.78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 480.58 万元 |
| 资金来源 | 县级财政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是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2022 年至今每有 1 项资质范围内施工业绩得 1 分,满分 3 分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明确评分要求 |
| 施组要求 |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法、主要施工设备、试验检测仪器、劳动力计划、质量 + 安全 + 文明施工 + 进度 + 技术组织措施,关键工序及复杂环节专项技术措施(如冬雨期施工、降噪减污、设施保护等)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成员不超过两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分工及责任; 3. 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4. 按资质等级较低方确定联合体资质; 5. 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6. 签订协议后不得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
| 项目地点 | 红河县迤萨镇老象山与石榴山之间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临时封场面积约 18622㎡,建设内容包括场地整形、堆体内渗沥液收集导排和处理系统、填埋气体收集导排系统、封场覆盖系统、地表水导排系统、预留应急库区和生态恢复等 |
| 工程履约担保 | 形式:银行保函 + 银行转账 + 保证保险 + 商业保函;金额:签约合同估算价的 5%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明确约定具体金额,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 工程预付款 | 无明确约定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月支付人工费,工程进度款按当月完成工作量支付,支付证书签发后 14 天内支付,逾期按 LPR 支付利息,超 56 天按 2 倍 LPR 支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竣工结算审核后 14 天内支付,逾期按 LPR 支付违约金,超 56 天按 2 倍 LPR 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地址红河县莲花路,联系人李飞飞,电话 18487144704; 2. 招标代理:红河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红河县莲花路财政局一楼 1 号商铺,联系人陈丽芬,电话 15087318160、0873-4531066; 3. 行政监督单位: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873-4621560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凭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在线不署名提问;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补遗书形式答复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财务材料:2022-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 信誉材料:“信用中国” 网站企业信用报告(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 人员材料: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 + 职称证 + 社保证明、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 + B 证 + 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证书; 5. 联合体材料: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授权书; 6. 其他材料: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承诺书(无在建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
文件预览
加载中...
文件下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