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头乡长岭村中心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宣城市-绩溪县
开标时间:2026-03-09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9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99万元
评标办法:竞争性磋商
项目工期:100
AI抓取:2026-02-26 20:26:46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板桥头乡长岭村中心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 人 |
| 社保要求 |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企业职工社保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负责人: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 |
| 项目市级 | 宣城市 |
| 项目县区 | 绩溪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09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9 17: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报名方式: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 “主体登录” 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竞争性磋商 + 综合评分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先进行初审,通过后开展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综合评分;技术资信分 90 分 + 价格分 10 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优先,得分相同按最后报价低者排序,仍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 |
| 计划工期 | 10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99.8324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无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查询,不同供应商制作机器码不得相同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一个得 3 分,累计最高 6 分,需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项目负责人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一个得 3 分,累计最高 6 分,需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 3 分、中级得 2 分、初级得 1 分,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
| 施组要求 | 需提供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重难点及对应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主要施工材料供应保管方案、劳动力安排计划及保障措施、文明 + 环保施工管理重点与措施、机械设备的投入计划及保障措施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项目地点 | 绩溪县板桥头乡长岭村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约 1470 平方米,压花混凝土道路硬化约 1079 平方米,混凝土道路约 274 平方米,改造乡风文明实践点 1 处,点位改造 1 项,环境整治 1 项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无 |
| 工程履约担保 | 免收履约保证金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每日 1000 元进行处罚,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款的 5%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价款的 40%,在合同 + 担保措施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供应商可书面申请降低或放弃预付款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照经采购人审核后的每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0% 支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确定项目最终结算价后支付至 97%;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若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 / 保险,竣工结算后支付至 100%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下村 98 号,电话:0563-8580028;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电话:0563-8161768;项目联系人:周女士,电话:0563-8161768 |
| 答辩方式 | 无 |
| 答辩要求 | 无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 电子证照; 2.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3.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 电子证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 电子证照;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书及对应身份证明扫描件; 6.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项目经理承诺书及身份证明扫描件,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7. 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 8. 报价表、最后承诺报价表、磋商响应函; 9. 诚信履约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10. 施组相关编制材料; 11. 其他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 电子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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