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开源鸿蒙生态创新中心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金华市-浦江县
开标时间:2026-03-19 14:30
报名截止:2026-03-18
资质要求:建筑一
项目预算:71424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一+评定分离+票决
项目工期:1095
AI抓取:2026-02-26 17:25:52
| 工程名称 | 浦江开源鸿蒙生态创新中心 |
| 招标人名称 | 浦江县江南片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2.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3. 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类; 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不少于 3 人; 6.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0.4 分;拟派专业设计人员(不含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个得 0.4 分,最高得 1.6 分 |
| 社保要求 | 拟派项目组成人员须提供连续 3 个月(2025 年 11 月、12 月、2026 年 1 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电子证明、盖章),每月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入职投标单位未满 3 个月的人员需提供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注册执业资格(或岗位资格)等转注证明,入职前缴纳单位可为其他单位,但 3 个月社保不得间断且在投标单位至少有 1 个月社保到账;高校设计院主管高校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需提供主管高校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及人事文件或劳动合同证明;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需提供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独立或以牵头人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经五方主体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以来,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 100000 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 / 施工负责人:以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的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类似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经五方主体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以来,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 100000 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2. 设计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的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 100000 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3. 人员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为同一个业绩 |
| 项目市级 | 金华市 |
| 项目县区 | 浦江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19 14:30 |
| 报名截止 | 2026-03-18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人民东路 83 号); 2.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使用 CA 锁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开标前 30 分钟扫描二维码加入钉钉直播群(群号:32195947); 3. 报名方式: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技术标明标)+ 评定分离 + 票决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先确定评审区间,再进行符合性评审,通过后按技术标 30 分 + 资信标 10 分 + 商务标 60 分评分,按总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 定标:由定标委员会按价格因素 + 企业实力 + 企业信誉 + 投标方案 + 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 + 联合体组成情况 + 企业质量安全及无欠薪管理情况 + 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 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 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 评标报告 + 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1095 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1. 设计: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 2. 施工: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 71424.6964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含设备购置)最高限价 68356.8864 万元,暂列金额 2577.09 万元,设计费限价 490.72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自筹(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是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智能检测电子文件制作机器码等)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 100000 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 / 施工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 100000 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1 分; 2. 设计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 100000 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1 分 |
| 施组要求 | 包含总体项目管理方案 + 设计方案 + 采购方案 + 施工方案 + 拟分包项目的管理方案,施工方案需附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 劳动力计划表 +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图表 +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2. 牵头人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 3. 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分工,承担连带责任; 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企业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名义参加投标; 6. 承担施工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证书; 7. 联合体各专业资质等级按协议分工认定,相同专业按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 |
| 项目地点 | 浦江县湖墅路以南、班班大道以东、亚太大道以西地块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 4879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49011 平方米(地上 118243 平方米,地下 30768 平方米),包括 1# 产业用房(23776 平方米)、2# 宿舍及配套(16288 平方米)、3# 产业用房(46262 平方米)、4# 产业用房(31917 平方米),最多楼层 13 层,最高建筑高度 59.9 米,最大单跨 83 米; 2. 建设范围: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 采购(工程材料、设备购置等)+ 施工(围墙、土石方、基础、建筑、结构、安装等)+ 总承包管理服务(施工全过程管理、验收协助等)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商务标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案二涉及调整系数 K=Z.XY,Z=12,X、Y 分别从 0~9 共 10 个球中随机抽取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金额:合同总价的 2%(可享受信用优惠:浙江省各行业信用 A 级或信用浙江优秀缴纳 1.5%,浙江省各行业信用 B 级或信用浙江良好缴纳 1.8%); 2. 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3. 期限:至竣工验收合格、所有存档资料移交并备案完成,质量、工期、安全、人员到岗争议解决并完成发包人报批程序,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 10 天内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1. 设计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 10000 元; 2. 施工工期:超过合同约定总工期(或阶段性工期),按 20000 元 / 天支付违约金,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3% |
| 工程预付款 | 1. 金额:合同总额的 5%(含合同价 1% 的工资性预付款); 2. 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 3. 扣回方式:前三期进度款支付时平均扣回; 4. 预付款担保: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形式为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或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有效期限不少于 7 个月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支付频率:每月支付一次; 2. 支付比例:支付上月经审核确认后已完工程款(含经审核的工程变更)的 85%; 3. 设计费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 10%,施工图审查全部通过后付至 70%,余留 30%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4. 支付凭证:提供工程所在地的增值税发票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支付条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审计完成; 2. 支付比例:付至审定价的 100%(承包人需提供审定价 1.5% 的质量保证金保函,或发包人扣留审定价 1.5% 的质量保证金); 3. 质量保证金返还: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支付 70%,满五年后支付 30%(扣除相应责任款)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浦江县江南片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浦江县浦阳街道环城西路 23-12 号,联系人:赵航龙,电话:0579-89383516,邮箱:1340212@qq.com; 2. 招标代理:浦江县华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浦江县大桥南路 3 号,联系人:张旻,电话:0579-84115830,邮箱:452685403@qq.com; 3. 行政监督部门: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浦江县月泉东路 66 号,电话:0579-89385522 |
| 答辩方式 | 书面答辩 + 现场答辩 |
| 答辩要求 | 1. 答辩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2. 答辩准备:收到题目后 20 分钟内独立完成答题,密封提交; 3. 签到要求:需在规定时间前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评标现场签到,未按时签到视为自动放弃; 4. 身份核验:身份核验完成后集中监控,上交通讯工具,答辩结束前禁止与外部人员联系; 5. 违规处理:不服从监管或作弊的,答辩得分按 0 计取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类: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成员)、省外企业进浙备案信息; 2. 人员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 B 类证、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 B 类证、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证、专职安全员 C 类证(不少于 3 人)、拟派人员职称证(如需)、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3. 业绩类:企业及人员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等); 4. 其他类: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承诺书、信用评价结果证明(如需)、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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