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宁乡市重点采煤沉陷区煤炭坝镇石曲避险安置区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长沙市-宁乡市
开标时间:2026-03-20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3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2681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1+排序
项目工期:210
AI抓取:2026-02-26 17:06:18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湖南省宁乡市重点采煤沉陷区煤炭坝镇石曲避险安置区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
| 招标人名称 | 宁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 施工资质要求 | 牵头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成员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和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 和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或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或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或 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或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或 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 2. 设计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3. 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
| 社保要求 | 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环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为投标人员工(经社保数据对比确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1. 设计业绩:近 3 年内完成 1 个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3127㎡的业绩,且近 3 年内完成 1 个排水工程管道直径≥300 毫米的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 施工业绩:近 3 年内完成 1 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0.3 米的业绩,且近 3 年内完成 1 个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3127㎡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长沙市 |
| 项目县区 | 宁乡市 |
| 开标日期 | 2026-03-20 09:00: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3 17:00: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方式:电子开标;报名方式: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1 + 排序法(或评定分离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委员会 7 人(全部为专家),采用机器评审 + 专家复核; 2. 评审程序: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评审→技术评审→商务评审→投标报价评审; 3. 推荐不超过 3 个中标候选人,按总得分排序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法由招标人自主确定) |
| 计划工期 | 210 日历天(设计 20 日历天 + 施工 19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5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1. 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满足发包人要求; 2.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合格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 2681.057023 万元(工程费 2656.429023 万元 + 设计费 24.628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国有资金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是(工程总承包包含设计部分)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近 3 年内完成 1 个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5003.2㎡的业绩,近 3 年内完成 1 个排水工程管道直径≥480 毫米的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需编制技术方案(暗标),包括总承包管理方案、总承包安全生产控制方案、成本控制方案、质量管理方案、进度管理方案、一体化管理措施、设计优化方案、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等,采用合格制评审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方确定资质; 3. 牵头人承担主要责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注册地、类似业绩认定归属牵头人; 4. 成员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 |
| 项目地点 | 宁乡市煤炭坝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新建避险安置区:安置用房 2 栋 144 套(建筑面积 5674㎡)、配套用房 1 栋(580㎡),配套土方、道路、停车位、给排水、强弱电等基础设施; 2. 安置区提质改造:雨污水管网改造 3487m、新建充电棚、微型消防站、道路 1686㎡; 3. 市政广场改造:地面铺装维修、绿化景观修复、增设垃圾桶; 4. 道路改造:玉樟路及永鑫路标线改造 691㎡、路灯维修 |
| 工程履约担保 | 要求提交,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8%,形式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合同价格的 0.5‰/ 天,累计无上限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金额中施工部分的 10%(农民工工资和安措费),由发包人、承包人、银行共同监管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设计部分:施工图审查备案和消防设计备案后 3 个月内支付不超过设计合同金额的 70%; 2. 施工部分:按形象进度支付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0%; 3. 竣工验收合格后 24 个月内支付至审结金额的 97%; 4. 农民工工资按月通过实名制系统足额发放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竣工结算经宁乡市财政预决算 (投资) 评审中心审定后支付; 2. 质量保证金为审结工程造价的 3%,质保期满后 3 个月内无息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宁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地址:玉潭街道第一行政中心东二栋三楼,联系人:朱成,电话:13548673233,邮箱:1942953257@qq.com; 2. 招标代理:湖南博思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 419 号顺天国际金融中心北塔 H4 楼 1434-1435 室,项目负责人:于伟君,电话:13574125788,传真:0731-85115117,邮箱:1007056455@qq.com; 3. 行政监督部门: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宁乡市行政中心第一办公区东二栋,电话:0731-88980280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类: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 职称证 + 社保证明、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 + 社保证明、施工负责人注册证书 + B 证 + 社保证明; 3. 业绩类: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 / 竣工验收文件、行业数据库查询截图; 4. 其他:投标保证金凭证(或电子保函)、投标人承诺函、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信用评价结果、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方案(暗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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