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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三期)—三省路(七星北路至沈海高速段)道路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宁波市-宁海县
开标时间:2026-04-02 09:00
报名截止:2026-03-18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2405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320
AI抓取:2026-02-26 14:25:28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宁海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 (三期)- 三省路 (七星北路至沈海高速段) 道路工程
招标人名称宁海海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类);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4. 技术负责人:市政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5. 施工员:市政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
6. 质量员:市政专业质量员岗位证书
社保要求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需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明确业绩要求,资信标评分含履约评价等级(需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履约评价结果文件)
其他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宁波市
项目县区宁海县
开标日期2026-04-02 09:00
报名截止2026-03-18 09:0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1. 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2.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登录参与;
3. 报名方式: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评标定标办法评定分离 + 综合评估法
评标定标规则1. 评标: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资信分(权重 15%)+ 商务分(权重 85%)评分,推荐中标候选人;
2. 定标:中标候选人不足 3 名采用票决法,3 名及以上采用直接摇号法,定标因素含信用评价 + 企业实力 + 投标报价 + 其他相关因素
计划工期32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 40 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确保获得市 “结构优质奖”
项目金额最高投标限价 2405.4355 万元(其中暂估价 65.4 万元、暂列金额 80 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
项目地点宁海县科技工业园区梅桥区块,西起沈海高速下穿段终点,与池家山路、益丰路相交,终于七星北路
建设范围及规模1.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 675.23 米,标准断面宽度 36 米(4 米人行道 + 11 米车行道 + 6 米绿化分隔带 + 11 米车行道 + 4 米人行道),沿线 2 个交叉口,城市次干路;
2. 建设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绿化、给水、路灯等工程
工程履约担保1. 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保函;
2. 金额:按相关文件规定,根据企业信用状况确定(宁波市优秀建筑业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不超过 0.4%,A 类企业不超过 0.8%,B 类及无信用评价企业不超过 1.2%);
3. 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接收证书出具之日止
工期延误赔偿费5000 元 / 天,上限为合同价款的 3%(节点工期延误违约金暂扣,总工期未延误则返还)
工程预付款1. 支付:签订施工合同后,开工报告批准并提供预付款担保后 7 日内,支付合同价(剔除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暂估价、暂列金)的 10%;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的 80% 在开工报告批准后 7 日内预付;
2. 扣回:从第一次支付工程款开始,分 3 次均衡扣回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1. 支付周期:按月结算支付;
2. 支付比例:当月审批工程量造价的 80%;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资料后付至 85%;
3. 支付程序:承包人每月 25 日前报送工程量报表,监理人及跟踪审计单位 7 日内审核,发包人 7 日内审批拨付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工程结算审核完成、资料移交且提供质量保证金或保函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宁海海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宁海县大中山商务楼 A 幢 4 楼,联系人:王工,电话:0574-59987625;
2. 招标代理:宁波禾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明湖银座 2 幢 1 号 2402,联系人:章工,电话:0574-65553599;
3. 监管部门: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4-89289410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资质类: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合格);
2. 人员类: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证书及任命书、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 + B 类证书、专职安全员 C 类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 + 质量员岗位证书;
3. 其他材料: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资信标自评分表及相关证明、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未低于成本的书面说明(如有)、省外企业进浙备案信息截图(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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