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镇粮蔬种植产业园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大理州-剑川县
开标时间:2026-03-18 08:30
报名截止:2026-03-03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499万元
评标办法:公开招标
项目工期:90
AI抓取:2026-02-26 11:08:21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金华镇粮蔬种植产业园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剑川县金华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无在建工程 2. 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常驻施工现场,不兼任其他项目管理 |
| 社保要求 | 无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200 万元的建筑工程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负责人: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200 万元的建筑工程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无业绩要求 |
| 项目市级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 项目县区 | 剑川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18 08:3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3 00: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2026 年 2 月 25 日 23:00 至 2026 年 3 月 3 日 00:00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获取 2. 开标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投标人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解密时间 30 分钟 |
| 评标定标办法 | 公开招标 |
| 评标定标规则 | 资格后审,未按要求提供各类承诺书作否决投标处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视为撤销投标文件,开标过程未在规定时间提异议视为对结果无异议 |
| 计划工期 | 9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达到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 项目金额 | 499.753047 万元 |
| 资金来源 | 剑川县 2026 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网上智能开标、线上操作招投标相关流程)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无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
| 项目地点 | 剑川县金华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新建蔬菜大棚约 80 亩,配套建设灌溉管网等附属设施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无 |
| 工程履约担保 | 无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 |
| 工程预付款 | 无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无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无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剑川县金华镇人民政府,地址剑川县金华镇腾龙街东段,邮编 671300,联系人刘主任,电话 13577851622,投诉电话 0872- 4521327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满江街道山西村 201 号天发酒店停车场院内北侧四楼,邮编 671000,联系人张工、叶工,电话 0872-3079733、15096973996、18187211880,传真 0872-3079733,电子邮件 ynylglgs@163.com,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龙山支行,账号 530501716072000005173. 行政监督单位:剑川县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 0872-4521240 |
| 答辩方式 | 无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023-2025 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对应财务报告 / 报表) 4. 各类承诺书(未被取消投标资格、无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安全生产招投标要求、无行贿犯罪记录、无拖欠工资记录、不参与围标串标) 5.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在建工程证明,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单项合同金额≥200 万元建筑工程类项目业绩材料(合同协议书 + 竣工验收证明) 6. 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7. 企业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单项合同金额≥200 万元建筑工程类项目业绩材料(合同协议书 + 竣工验收证明)8.《施工现场专业 (管理) 人员配备表》要求的人员相关材料 9. 企业数字证书(CA)相关操作回执、投标文件上传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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