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花园阁创4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乡苗寨服务中心及附属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邵阳市-绥宁县
开标时间:2026-03-19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3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1247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1+排序
项目工期:130
AI抓取:2026-02-26 11:07:31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绥宁县花园阁创 4A 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水乡苗寨服务中心及附属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湖南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B 证;无总工及造价工程师强制要求 |
| 社保要求 | 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环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为投标人员工(社保数据对比认定);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 3 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623.92 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要求技术负责人业绩 |
| 项目市级 | 邵阳市 |
| 项目县区 | 绥宁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19 09:00: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3 23:5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方式: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开标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1 + 排序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 3 个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招标人按排序确定中标人;总分相同依次按商务部分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排序,仍相同则随机确定 |
| 计划工期 | 13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项目金额 | 1247.84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
| 资金来源 | 财政(国有资金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近 3 年内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额≥623.92 万元建筑工程业绩得 36 分;满足第 2 个≥873.49 万元业绩按权重加分(1 项 60%、2 项 40%、3 项 50%+30%+20%)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不要求项目经理评分业绩;不要求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 |
| 施组要求 | 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暗标),包含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资源配备计划、人员设备资源调度能效及经验;暗标内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及可识别信息 |
| 项目地点 | 绥宁县花园阁景区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回娘家景观提质改造(成品活动驿站、公厕、广场等); 2. 水乡苗寨服务中心(戏台、连廊等,总建筑面积相关占地 7231.54㎡); 3. 望夫崖入口标识及道路提质; 4. 风雨连廊修缮及桥南广场提质; 5. 左寨门生态停车场(63 个车位)及公厕、垃圾站; 6. 古井驿站道路景观整治;总用地及建设规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工程履约担保 | 保函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担保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8%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每拖延一天支付 2000 元,上限为签约合同额的 5% |
| 工程预付款 | 限额签约合同价 10%,开工前凭正式票据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一次性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任务节点支付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0%;完成结算审核支付至审核结算价的 97%;预留 3% 作为质保金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金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湖南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地址: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溶岩村 6 组,联系人:禹胤百,电话:15660260222,邮箱:404110541@qq.com;招标代理:湖南博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百春园街道雪峰南路雅和新苑小区雅和 A 栋 1 单元 18002 号,联系人:罗芳,电话:18975494503,传真:0739-2507197,邮箱:1028434745@qq.com;行政监督部门: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 58 号,电话:0739-2321617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澄清不得改变实质性内容,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交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3.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 5. 授权委托书(如有)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6. 投标保证(保证金 / 保函 / 保证保险); 7.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 / 竣工验收文件等); 8. 项目经理相关材料: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B 证、简历表、社会保险证明、在建情况及到岗履职承诺书; 9. 统一信用评价结果(确认并锁定); 10. 承诺书(含无禁止情形、资质业绩真实、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 1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规定格式); 12.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13. 省外入湘企业需提供 “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基本信息登记证明; 14. 其他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 |
文件预览
加载中...
文件下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