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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湖岸联动旅游产业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中湖码头基础设施提升(一期)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杭州市-淳安县
开标时间:2026-03-19 08:45
报名截止:2026-03-19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321万元
评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信用评价
项目工期:90
AI抓取:2026-02-25 18:25:14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千岛湖湖岸联动旅游产业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城中湖码头基础设施提升 (一期)
招标人名称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社保要求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溯 3 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 4 个月)中任意连续 2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需在投标人公司(符合特定情形除外)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杭州市
项目县区淳安县
开标日期2026-03-19 08:45
报名截止2026-03-19 08:45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1. 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 375 号(淳安县行政审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五楼第三开标室;
2. 开标方式: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开标;
3. 报名方式:通过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报名
评标定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信用评价
评标定标规则先确定评审区间,依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最佳报价、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资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仍相同则抽签确定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得超过 50 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项目金额最高投标限价 321.7797 万元(暂列金额 15.306231 万元,暂估价 28.331062 万元)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出资比例 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施组要求需编制完整施工组织设计,含工程概况及控制目标、施工总体布置、施工机械设备及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设计等,需附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劳动力计划表、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联合体投标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项目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
建设范围及规模配套用房改造 327 平方米,花岗岩地面铺装 1339 平方米,室外绿化 777 平方米,外立面粉刷、水电安装、管线监控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评标随机数值表1. 风险控制价下浮比例:81%、81.1%、81.2%、81.3%、81.4%、81.5%、81.6%、81.7%、81.8%、81.9%、82%;
2. 价格入围系数(KH、KL):10%、15%、20%、25%、30%;
3. 最佳报价下浮系数:1%、1.25%、1.5%、1.75%、2%;
4. 综合单价合理区间 K≥15%
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形式包括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工期延误赔偿费每延误一天扣罚原工程合同款的千分之一,尾数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上限为合同款的 3%
工程预付款1. 合同价的 10%(提交履约担保后 7 天内支付);
2. 工资性工程预付款:签约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及标化工地增加费,含税)的 1%(直接拨付至 “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3. 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
4. 扣回方式:前三次工程款支付时扣完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1. 付款周期:每月 20 日提交工程量计量支付申报表,复核确认后 30 天内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5% 进度款;
2. 工程变更付款:经批准的工程变更按实际完成变更工程量的 50% 支付;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5%;
4. 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
5. 涉及土方外运的,需确认清单工程量与电子转移单匹配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承包人提交结算资料并按要求归档,经审计确认后扣除结算造价 1.5% 工程保修金,6 个月内付清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联系人:余洪巨,电话:13732208516;
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 42 号建设集团大楼 6 楼,联系人:唐恒勋,电话:15868413300;
3. 监督部门: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1-89601402
答辩方式书面答复
答辩要求1. 答辩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 通知方式:短信 + 录音电话通知,答辩开始前时长不少于 90 分钟(偏远地区、特殊时间段可适当延长);
3. 需携带证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电子身份证件;
4. 答辩时间:15-30 分钟,逾期未签到视为放弃,记 0 分;
5. 答辩内容:施工期间组织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施工项目部部署、进度计划安排等;
6. 纪律要求:独立答题,禁止违规行为,违规者记 0 分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资格审查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投标承诺书、省外企业进浙备案信息截图(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复制件;
2. 人员资料: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的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3. 技术标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图表;
4. 资信标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及相关简历;
5. 商务标资料:投标函及附录、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报价分析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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