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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精神病专科医院改建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合肥市-长丰县
开标时间:2026-03-18 10:00
报名截止:2026-03-18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1403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100
AI抓取:2026-02-25 18:03:44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长丰县精神病专科医院改建项目
招标人名称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1 人;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1 人;
3. 施工员:1 人;
4. 质量员 / 质检员:1 人;
5. 安全员:1 人;
6. 资料员:1 人;
7. 劳资专管员:1 人;
8.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编制人:具有造价执业资格(可为本单位人员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人员)
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至少含养老保险),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业绩要求项目经理业绩: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一例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7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项目市级合肥市
项目县区长丰县
开标日期2026-03-18 10:00
报名截止2026-03-18 10:00(投标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1. 开标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 楼 6 号开标室;
2. 开标方式:“不见面云上开标大厅” 方式;
3. 报名方式: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jyxt.hfztb.cn/sso/)获取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阶段)
评标定标规则1. 评审分三阶段: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报价文件评审;
2. 综合得分 = 技术文件得分(5 分)+ 商务文件得分(10 分)+ 报价文件得分(85 分);
3. 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按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高优先、投标报价低优先、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的顺序排序;
4. 执行异常低价评审(异常低价规定指标 88%);
5.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数量需满足对应资质等级要求
计划工期10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8 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金额最高投标限价 1403.795228 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出资比例 100%,资金已落实)
是否联合体投标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否(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业绩: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例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7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5 分
施组要求1. 采用文字结合图表形式编制;
2. 页面排版:行距固定值 22 磅,页边距上 2.5 厘米、其余 2.0 厘米;
3. 字体要求:宋体,标题三号、其他四号;
4. 编制篇幅:最多不超过 50 页;
5. 结合工程实际特点及需要,国家及地方现有工法规范已有的内容无需重复编制
联合体投标要求1. 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 2 家;
2. 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及信誉要求;
3. 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 30%;
4. 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随投标文件提交;
5. 联合体中标的,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6.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
7. 需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建设资金共管账户
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
建设范围及规模1. 建设规模:原大楼建筑面积约 4300 平方米;
2. 建设范围:主楼结构外侧增加两部电梯;局部区域平面优化设计及功能重新分隔;主楼出屋面增加设备;室内地面、楼面、墙面、顶棚翻新;外立面、屋顶翻新;室外局部改造;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防排烟及空调系统等安装工程(含拆除原有设施、重新设计新增及智能化、充电桩等新增设施)
评标随机数值表
工程履约担保1. 金额:中标金额的 2%;
2. 形式:电子保函、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
3. 要求: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否则招标人将告知监管部门处理
工期延误赔偿费无明确约定
工程预付款1. 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10%;
2. 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开工日期前 7 天内;
3. 扣回方式:在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按进度款支付比例扣除,扣完为止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按月支付合同内实际完成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5%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款的 97%,余款 3%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若承包人以保函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竣工结算完成后支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 100%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路交叉口,邮编:231100,联系人:胡顶玉,电话:0551-66684301;
2.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5 楼,邮编:231131,联系人:余宗礼,电话:0551-62721978、62721975;
3.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6223900、0551-66223899;
4.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5. 监管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长丰县水湖镇,电话:0551-62725069
答辩方式
答辩要求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 人员材料:项目经理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社保缴费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中标查询截图 / 施工许可证查询截图 / 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社保缴费证明;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劳资专管员相关证明材料;
3. 其他材料: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基本存款账户证明、保函 / 保证保险扫描件等,免缴的需提供免缴承诺函)、诚信投标承诺书、项目经理承诺、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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