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经济开发区2#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期)11#至19#栋及 配套附属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衡阳市-衡东县
开标时间:2026-03-18 09:00
报名截止:2026-03-18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1907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1+排序
项目工期:365
AI抓取:2026-02-25 12:19:50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衡东经济开发区 2# 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期)11# 至 19# 栋及配套附属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湖南浦园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具体人数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 |
| 社保要求 | 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环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为投标人员工(经社保数据对比确认);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不要求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评审加分业绩要求近 3 年内完成 3 个建筑工程业绩(第一个单项合同额≥953.62 万元,第二个、第三个单项合同额≥1525.78 万元)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评审加分业绩要求近 3 年内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额≥953.62 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不要求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市级 | 衡阳市 |
| 项目县区 | 衡东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18 09:00: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18 09:00: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方式: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需注册并办理 CA 证书等)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1 + 排序法(可选择评定分离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经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后,对商务、技术、投标报价进行评分,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法下招标人从不排序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365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3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 1907.234036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自筹(国有资金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近 3 年内完成 3 个建筑工程业绩(第一个单项合同额≥953.62 万元,第二个、第三个单项合同额≥1525.78 万元),业绩需满足竣工验收时间、工程类别等四项关键内容要求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建造师(项目经理)近 3 年内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额≥953.62 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不要求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 |
| 施组要求 | 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暗标),采用合格性评审,包含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等 6 项核心内容,暗标内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及可识别信息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项目地点 | 衡东经济开发区相关地段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一期用地面积 32658.2㎡,总建筑面积 37417㎡,共 13 栋三层住宅(69 户);实施范围包括三通一平、地基基础工程、给排水工程等相关附属设施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采用六随机五区间报价得分模型时,现场随机抽取 u₁-u₇数值、C1 比例系数、下浮系数 r |
| 工程履约担保 | 形式:现金转账或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独立保函等);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8%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不超过总价的 0.5%,计算方法未明确 |
| 工程预付款 | 金额:中标金额的 10%(不含不可预见费);支付期限:开工后 7 日;扣回方式:进度款第一次计量时同比例扣回,申请竣工验收支付 85% 工程款前最后一次月进度款时扣完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每月计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 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造价的 85%;竣工结算经评审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 97%;扣留 3% 质保金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竣工结算经评审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 97%;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剩余 3% 质保金;结算评审完成后 45 天内完成最终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湖南浦园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衡东县大浦镇炉铺村,联系人:曹先生,电话:18673447520,邮箱:772605686@qq.com;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 9 号保利国际中心 B3 栋 18 楼 1801 室,联系人:陈雨雯,电话:18569427007,传真:0734-8515563,邮箱:1301783198@qq.com;行政监督部门:衡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地址:衡东县洣水镇永佳路 5 号,电话:0734-5223796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投标人需按规定期限提交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3.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 5. 授权委托书(如有)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6. 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现金转账凭证、保函或保证保险复印件); 7.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职称证、身份证、类似业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证明; 8.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9. 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文件等); 10. 信用评价结果确认材料; 11. 承诺书(含项目经理到岗履职承诺等); 1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3.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14. 省外入湘企业需提供 “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基本信息登记证明; 15. 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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