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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经济开发区香蜜湖公寓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衢州市-龙游县
开标时间:2026-03-23 08:45
报名截止:2026-03-18
资质要求:建筑三或装修二
项目预算:450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评定分离+票决
项目工期:180
AI抓取:2026-02-24 11:24:10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龙游经济开发区香蜜湖公寓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人名称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未中标或未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证书在有效期内,截止投标截止日未满 65 周岁;
2.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 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社保要求项目班子成员需提供 2025 年 12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衢州市
项目县区龙游县
开标日期2026-03-23 08:45
报名截止2026-03-18 08:45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1. 开标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开标室(龙游县伯珍路 55 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2. 开标方式:网上远程开标,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 报名方式: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备案,申领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评标定标办法公开招标 + 评定分离 + 综合评估法(无技术标)+ 票决法
评标定标规则1. 评标:评标委员会 5 人(全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商务报价评分 100 分,推荐不排序的 5 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2 家且有竞争力时全部推荐);
2. 定标:定标委员会 5 人及以上单数,结合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等 12 项定标要素,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穿插施工,其中样板间 35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 8 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项目金额建安工程造价 450.1702 万元(含暂列金额 13 万元),工程概算 700 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出资比例 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
项目地点龙游经济开发区葆唐路东侧,金星大道北侧
建设范围及规模施工图范围内的香蜜湖公寓室内装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评标随机数值表下浮值从 0.5%、1%、1.5%、2%……10% 等 20 个数中确定 3~5 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开标时随机抽取;随机下浮率 m 值在 8.0%-12.0% 九档(每档间隔 0.5 个百分点)中随机抽取
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形式包括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等,中标单位需在业务系统上传凭证
工期延误赔偿费工期延迟 15 天内(含)按 3000 元 / 天计取,超过 15 天按 5000 元 / 天计取
工程预付款签约合同价的 10%(不含民工工资,扣除暂列金及其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其税金),签订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提供预付款履约保函、办理施工许可证(且开工)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分 4 期等额扣回(每期扣 25%)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1. 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当月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进度款的 85%(不含变更);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竣工结算资料送审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5%(不超过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后的 85%);
3. 工程结算审核结束且竣工备案资料移交认可后支付至结算总价 98.5%;
4. 每月申报工程款对应产值最低额度为 80 万元,不足则结转至下月支付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剩余 1.5% 作为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24 个月)并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内无息结清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 2 号,联系人洪慧超,电话 0570-7258568;
2.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龙游县荣昌路广信商务楼 402 室,项目负责人纪佳俊,联系人柳琳婧,电话 13867038857,邮箱 48277210@qq.com;
3. 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部门: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浙江省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 4 号,电话 0570-7177212
答辩方式书面答复 / 现场语音答复 / 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答辩要求1. 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2. 通知方式:入围后预通知,技术标评审评分过程中正式通知(电话或短信);
3. 答辩要求:按通知时间参与,未按时到达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按 0 分处理),需在问题范围内答辩,进入答辩区域需缴存通讯工具,不得携带资料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证书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带二维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外企业进浙备案信息截图、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 / 保函 / 保单等)、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2. 承诺及其他材料:投标承诺书、履行影像考勤承诺书、促进农民就业承诺书、品牌响应承诺书、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
3. 人员清单: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不同岗位不得由同一人担任);
4. 社保要求:项目班子成员需提供 2025 年 12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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