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谷天地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西沙滩路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嘉兴市-平湖市
开标时间:2026-03-06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6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256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评定分离+直接票决
项目工期:60
AI抓取:2026-02-23 22:59:19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谷天地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西沙滩路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
| 招标人名称 | 平湖仓晟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 (道路工程) 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可兼施工负责人)1 名;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1 名;设计负责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名 |
| 社保要求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拟委任主要人员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保证明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省内投标人社保证明为 “浙江政务服务网” 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纸质证明(扫描二维码与纸质内容一致);省外投标人社保证明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社保网上办理的可提供加盖电子印章的有效纸质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不作要求 |
| 其他业绩要求 | 不作要求 |
| 项目市级 | 嘉兴市 |
| 项目县区 | 平湖市 |
| 开标日期 | 2026-03-06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6 0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 (平易招);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报名方式:登录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 (平易招)https://www.phpyz.com/tradding/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评定分离 + 直接票决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设计及技术部分(30 分)+ 商务部分(70 分)打分,推荐无排序中标候选人(3-15 名有效投标人推荐 3 名,16 名及以上推荐 5 名); 2. 定标:定标委员会 5 人组成,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者为中标人,未过半数则前 2 名再次票决 |
| 计划工期 | 60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工期 5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5 万元 |
| 质量要求 | 1. 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技术标准,顺利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 施工:合格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 256.5315 万元(建安工程 251.0315 万元、设计费 5 万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 0.5 万元);招标控制价 287.5579 万元(建安工程 282.0579 万元、设计费 5 万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 0.5 万元);风险控制价 218.5440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是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电子招标投标)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各项费用;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同一专业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方确定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
| 项目地点 | 平湖市新仓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范围: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协调配合工作;规模:道路全长约 250 米、宽 14 米,新建雨水管网约 370 米、污水管网约 235 米及交通设施等 |
| 工程履约担保 | 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金额:中标价的 2%;缴纳时间:签订合同前;结清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0 天内(视履约情况)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因承包人原因延误竣工,每延误 1 日赔偿 0.5 万元,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5%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设计费:施工图图审通过后 1 个月内支付 60%,完成所有设计且竣工验收及资料备案后 1 个月内支付至 100%; 2. 建筑安装工程费: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5% 于次月 15 日前支付,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供结算送审资料后 1 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 85%,结算审核完成后 1 个月内付至审定价的 97%,余款 3%(含 1.5% 质量保证金)于竣工验收合格满 2 年后 28 天内付清; 3.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审核完成后 1 个月内付清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结算审计(价)完成且收到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后 1 个月内支付;核减(增)追加费用按超过送审额 5% 以外的核减额的 5%+ 核增额的 5% 计取,由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可在工程款中代扣)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平湖仓晟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平湖市新仓镇,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573-85626170; 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汇银大厦 A 座 6 楼,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8324387756,邮箱:719583103@qq.com; 3. 电子招投标咨询: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18167315183(注册及保证金缴纳)、17773420435(系统操作)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交;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除外)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工程设计相关资质证书; 2. 人员材料: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养老保险证明、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养老保险证明、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及养老保险证明、拟委任主要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证(如有)及养老保险证明; 3. 其他材料:投标函及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保证金凭证及基本账户信息、价格清单、信用承诺、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承包人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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