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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润溪乡凉水村2026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开标时间:2026-03-27 09:30
报名截止:2026-03-13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482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项目工期:365
AI抓取:2026-02-14 14:01:58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彭水自治县润溪乡凉水村 2026 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
招标人名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润溪乡人民政府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项目经理: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养老保险证明;
2. 技术负责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
3. 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养老保险证明;
4.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养老保险证明
社保要求拟派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投标单位 2025 年 8 月至 2026 年 1 月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体现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参保时间,带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电子印章;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 1 个 500 万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不足时补充业主证明
其他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重庆市
项目县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开标日期2026-03-27 09:30
报名截止2026-03-13 09:30(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1. 开标地点: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为准);
2. 开标方式:采用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支持现场或远程解密;
3. 报名方式: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政府采购工程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评标定标规则1. 初步评审(资格 + 形式 + 响应性);
2. 详细评审(技术 20 分 + 商务 10 分 + 报价 70 分);
3. 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推荐前 3 名中标候选人;
4. 投标总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482.155529 万元,不得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 409.8322 万元;
5. 清单单项报价不得为零或负数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 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金额投标最高限价 482.155529 万元,合同估算金额 480 万元,工程总投资 600.137677 万元
资金来源拟申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及业主自筹(出资比例 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否(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评标含系统辅助清标)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完成 1 个 500 万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得相应商务评分(最多 9 分);承担项目获国家级奖项每项得 1 分(最多 1 分)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无单独评分业绩要求,需满足资格业绩及岗位条件
施组要求技术方案需包含工程概况描述、施工部署、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文本部分四号仿宋字体、A4 页面,图表 A3 或 A4 页面,无彩色、无页码、不显示投标人信息,原则上不超过 200 页
联合体投标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项目地点润溪乡凉水村
建设范围及规模1. 道路工程:硬化 3.0m 宽入户路 53 段(全长 3538m,厚 20cm,C25 砼),配套 6m 高太阳能路灯 433 盏;
2. 庭院整治工程:硬化院坝 42 处(4175m²,厚 15cm,C20 砼),青砖矮墙 177 处(4269m,厚 0.12m),青砖花坛 130 处(2313m,厚 0.12m),配套 4m 高太阳能庭院灯 174 盏及绿植;
3. 厕所工程:改造厕所 2 处(面积约 6.5m²)
评标随机数值表
工程履约担保1. 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或现金 + 履约保函组合;
2. 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3. 要求:履约保函需由在渝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不得修改示范文本实质性内容,中标人对保函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工期延误赔偿费无明确约定,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工程预付款无明确支付比例及期限,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1. 第一期:完成合同金额 30%,经审核审定后支付(含前置条件:市级财政资金划拨到县财政);
2. 第二期:完成合同金额 60%,支付至合同金额 60%(含第一期);
3. 第三期: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 80%(含前两期);
4. 第四期: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算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 97%(含前三期);
5. 剩余 3% 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且整改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发包人审批后 14 天内支付,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超 56 天按两倍利率支付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润溪乡人民政府,项目负责人何老师,电话 023-78416001;
2. 招标代理机构:上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 486 号 1 栋 4 层 5 号,项目负责人张老师,电话 15730889614;
3. 监督部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 023-78443478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 财务资料: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 业绩材料:500 万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业主补充证明);
4. 人员材料:(1)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养老保险证明;(2)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养老保险证明;(3)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养老保险证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 养老保险证明;
5. 承诺材料: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及无禁止投标承诺、主要管理人员配置承诺、中小企业声明函;
6. 投标保证金材料:电子投标保函(或转账支票 / 电汇凭证 +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7. 其他: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格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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