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2026年乡村振兴灌溉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海东市-民和县
开标时间:2026-03-10 09:00
报名截止:2026-02-18
资质要求:水利二
项目预算:1116万元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
项目工期:286
AI抓取:2026-02-13 20:27:19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民和县 2026 年乡村振兴灌溉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设施运行服务中心 |
| 施工资质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在建项目; 2. 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 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各 1 名,需持相应岗位证书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需提供近半年任意 3 个月社会保险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 退休返聘协议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的类似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 2 分,最高 10 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 合同协议书 + 工程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 发票或银行进账单,至少具备 2 项) |
| 其他业绩要求 | 1. 项目经理: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每完成一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业绩得 5 分,满分 10 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竣工验收鉴定书,且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2. 技术负责人: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每完成一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业绩得 5 分,满分 5 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竣工验收鉴定书,无法体现姓名需补充其他证明) |
| 项目市级 | 海东市 |
| 项目县区 | 民和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10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18 24: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乐都区)(机位 3); 2. 开标方式:远程解密、远程在线 “不见面开标”; 3. 报名方式:登录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 “主体入库” 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双信封评审:先评商务及技术文件,按得分排序,取前 3 名评审报价文件; 2. 报价评审按评标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 3. 报价相等时,按水利部信用评价等级 + 商务技术得分排序; 4. 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低于成本价竞标等情形的否决投标 |
| 计划工期 | 286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2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1116.91208 万元(招标控制价) |
| 资金来源 | 2026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的类似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 2 分,最高 10 分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1. 建造师(项目经理):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每完成一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业绩得 5 分,满分 10 分; 2. 技术负责人: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每完成一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业绩得 5 分,满分 5 分 |
| 施组要求 | 1. 采用 “暗标” 评审,不得出现投标人身份信息,总页数不超过 500 页; 2. 包含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项目重难点应对、质量 / 安全 / 环保管理体系、进度计划、资源配备、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等内容; 3. 文字排版统一(标题三号黑体、正文四号宋体等),图表附于附件章节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项目地点 | 青海省民和县古鄯镇、隆治乡等 7 个乡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改造提升渠道 18.4km,管道 5.04km,配套附属建筑物等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10%(中标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10% 以上的,按最高投标限价与中标价差额提交); 2. 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单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每拖延一天罚款 5000 元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生效且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后,按合同金额的 30% 拨付,从第一次进度款起扣回至扣完为止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按月计量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 2. 每月进度款的 30% 直接拨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 需经监理审核、项目代建单位(如有)确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工程竣工验收后 15 日内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发包人在监理出具完工付款证书后 14 日内支付; 2. 缺陷责任期(1 年)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返还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设施运行服务中心,地址:民和县川垣新区人民路 5 号,联系人:任先生,电话:0972-8522921; 2.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景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时代大道万科时代都会 35 号楼,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752287289; 3. 监督部门: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局,电话:0972-8522346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截图、“信用中国” 查询截图; 2. 人员材料: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 + B 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质量员 / 安全员 / 施工员 / 材料员岗位证书,所有人员近半年任意 3 个月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 返聘协议); 3. 业绩材料: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 + 合同协议书 + 完工 / 竣工验收证明等); 4. 其他材料: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材料真实性承诺函、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函、项目班子成员稳定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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