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大田镇芦古桥改建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东方市-大田镇
开标时间:2026-03-19 08:30
报名截止:2026-03-19
资质要求:公路三
项目预算:511万元
评标办法:双信封合理低价+价格竞争定标/直接票决/逐轮票决
项目工期:240
AI抓取:2026-02-13 18:25:41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东方市大田镇芦古桥改建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东方市交通运输和港航服务中心 |
| 施工资质要求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路桥类或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安全生产 B 证,1 人; 2. 项目总工:路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1 人 |
| 社保要求 | 1. 授权代理人:提供 2025 年 3 月至 2026 年 2 月(12 个月及以上)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社保缴费明细; 2.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提供 2025 年 9 月至 2026 年 2 月(6 个月及以上)本单位社保缴费明细; 3. 军队单位投标人可不提供社保相关证明材料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以开工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含路基、桥涵)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东方市 |
| 开标日期 | 2026-03-19 08:30 |
| 报名截止 | 2026-03-19 08: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东方市八所镇永安西路 12 号东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东方市老检察院六楼)东方市开标室 1; 2.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 远程不见面开标(仅支持线上方式递交保证金); 3. 报名方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s://ggzy.hainan.gov.cn/)“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报名 |
| 评标定标办法 | 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 价格竞争定标法 / 直接票决法 / 逐轮票决法(评定分离)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委员会由 5 名专家组成(无招标人代表); 2. 有效投标人≤20 家时推荐 3 家定标备选单位,>20 家时推荐 5 家; 3. 综合评分 = 评标价分(99 分)+ 信用等级分(1 分); 4. 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分相等时依次按评标价低、信用等级高优先 |
| 计划工期 | 24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5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 511.6468 万元(其中暂列金额 14.9023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中标后 7 天内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成员数量≤2 家; 2. 牵头人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分工、权利义务及责任; 4. 签订协议后不得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 5. 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 6. 成员需具备对应分工的资质和施工能力,同一专业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者确定 |
| 项目地点 | 东方市大田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全长约 279.211m(桥梁长 53.28m,引道长约 225.931m);双向两车道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20km/h,路基宽 6.5m,路面 6.0m,桥梁全宽 8.5m、净宽 7.5m;包含道路工程 + 桥梁工程 + 交通工程 + 雨水工程等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M 值:0.5、0.6、0.7、0.8、0.9、1.0(随机抽取其一);下浮系数:1%、1.5%、2%、2.5%、3%(随机抽取其一)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形式:银行保函、机构保函、保险保函或现金、支票; 2. 金额:10% 签约合同价(AA 级信用等级中标人 5%,A 级 7.5%); 3. 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的支行及以上级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500 元 / 天,限额为 10% 签约合同价 |
| 工程预付款 | 1. 开工预付款:30% 签约合同价(主要设备进场后支付); 2. 材料、设备预付款:水泥、碎石、沙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费用的 70%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按月支付:每月上报完成工程量的 85%; 2. 工程完工验收后 14 天内:付至合同建安价款的 85%; 3. 审计完成后 14 天内:付至结算款的 97%; 4. 质量保修金(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 2 年 14 日内返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以海南省东方市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管理规定》审计结果为最终结算依据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东方市交通运输和港航服务中心,地址:东方市东港路 11 号,联系人:曾工,电话:0898-25519446; 2.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兴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办海府路 168 号金鹿花园三期 4 栋 1 单元 303 房,联系人:黄工,电话:0898-65373586; 3. 监督部门:东方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898-25522604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补正的,投标人需按要求书面答复,拒不澄清补正的将被否决投标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 业绩材料: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业绩网页截图(含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等); 3. 信誉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截图、“信用中国” 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等记录截图、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海南省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 4. 人员材料: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 B 证、社保明细、无在岗项目承诺书)、项目总工(职称证、社保明细); 5. 其他材料:投标保证金(网上支付凭证或银行保函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及签收相关材料(照片、录音录像、身份证、职务证明)、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书、不平衡报价清单细目无条件实施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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