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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湖泊河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宁波市-海曙区
开标时间:2026-03-26 09:30
报名截止:2026-03-17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1219万元
评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150
AI抓取:2026-02-13 18:23:36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湖泊河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施工)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类);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4. 技术负责人:市政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 市政类施工员:1 人 + 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或培训合格证);
6. 市政类质量员:1 人 + 有效的质量员岗位证书 (或培训合格证)
社保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缴纳社会保险;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宁波市
项目县区海曙区
开标日期2026-03-26 09:30
报名截止2026-03-17 09:3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报名方式:登录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评标定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公开招标
评标定标规则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资信分 (权重 15%)+ 商务分 (权重 85%) 打分,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再相同则随机抽取优先;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20 家时,先对资信标和商务标评审排序,取前 11 家依次评审资格审查资料和技术标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项目金额1219.8147 万元(招标控制价)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 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建设范围及规模建设范围: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规模:道路改造提升,新建停车场、滨水平台和照明、标识系统等配套设施
工程履约担保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保函;金额:合同总价的 2%;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日内
工期延误赔偿费2000 元 / 天,上限为履约担保金额的 50%
工程预付款金额:合同价款的 30%(计算基数剔除单独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暂列金额、暂定专业工程造价、非竞争性费用及甲供材料费用);支付时间: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及保险凭证、开工报告发出后;支付方式:开工前支付,在进度款中同比例扣回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1. 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含联系单部分)支付 85%,次月支付;
2. 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全套合格资料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5%(扣回剩余预付款);
3. 一审审计结束后支付至一审审定价的 95%;
4. 二审审计结束并提交质量保证金后付清余款(需开足 100% 正规税务发票)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90 天内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资料;最终结清证书颁发后 21 天内完成支付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菖蒲路 150 号,联系人:韩文科,联系电话:13248580367;
2. 招标代理: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 796 号东城国际 5 楼,联系人:任倩、孙春鑫、王效东,联系电话:0574-27831578、18358281797,邮箱:1193662042@qq.com;
3. 监管部门: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 58 号四楼,电话:0574-87081373(冯老师)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资质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合格)、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类: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证书及任命书、项目负责人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 + B 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类证书、技术负责人市政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及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
3. 其他材料:省外企业进浙备案信息截图、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或免缴承诺函)、资格审查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社保证明及相关补充证明资料;
4. 人员匹配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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