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项目北楼装饰装修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宿迁市-宿豫区
开标时间:2026-03-05 09:30
报名截止:2026-02-28
资质要求:装修一
项目预算:2184万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项目工期:100
AI抓取:2026-02-13 18:12:22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宿豫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项目北楼装饰装修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宿迁裕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1 人 |
| 社保要求 | 更换项目负责人时,新任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企业半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项目相关管理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宿迁市 |
| 项目县区 | 宿豫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05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2-28 17: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开标方式:一阶段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30 分钟;报名方式: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完成报名,需申领数字证书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完善企业信息 |
| 评标定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先经评标入围(均值入围法),再进行初步评审 + 详细评审;评标基准价从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分项,评标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偏离按比例扣分;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10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43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2184.67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21846662.5 元,含暂列金额 140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采用新点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招投标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编制,内容、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等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宿迁市宿豫区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宿豫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项目北楼装饰装修项目全部内容,工程总造价约 2184.67 万元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评标入围:G1(10%、15%、20%)、G2(10%、15%、20%、25%、30%)开标抽取; 2. 评标基准价方法一:K 值(95%、96%、97%、98%)开标抽取; 3. 评标基准价方法二:Q1(65%、70%、75%、80%、85%)、K1(95%、96%、97%、98%)开标抽取,K2 固定 90%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中标价的 5%;形式可采用转账支票 / 电汇 / 网上银行支付、银行保函、数字人民币;递交时间为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14 日历天内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未按节点 / 目标工期完成,5000 元 / 天;现场例会确定节点未完成,10000 元 / 天,超三天未完成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款的 20%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价款的 30%,合同签订后支付,承包人须提供等额银行保函;预付款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全额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完成总工程量的 50% 时,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0%;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的 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二年)且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工程结算需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核减额超 10% 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宿迁裕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祝新宇,电话 17606129326,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金莎大厦;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思迈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仝磊,电话 18361328167,地址宿迁经济开发区虞姬公园玻璃房二楼;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527-84396266,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 793 号建设大厦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补正,投标人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营业执照(有效); 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4.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5.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6. 投标保证金凭证(电子保函 / 银行转账等形式);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 开标一览表; 10. 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11. 更换项目负责人时提供新任人员半年以上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12. 暗标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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