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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潮胜地区块整治提升工程(一期)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嘉兴市-海宁市
开标时间:2026-03-10 15:30
报名截止:2026-03-10
资质要求:文物保护一和古建筑一
项目预算:5145万元
评标办法:技术标打分制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150
AI抓取:2026-02-13 16:23:46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观潮胜地区块整治提升工程 (一期)
招标人名称海宁市盐官景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要求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拟派项目负责人: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牵头单位,无在建项目;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少于 1 人
社保要求无明确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竣工验收日期)以来完成过单个工程合同价 400 万元及以上的文物保护工程 1 个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或施工许可证(三选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其他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完成过单个工程合同价 400 万元及以上的文物保护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同投标人业绩要求(需体现项目负责人)
项目市级嘉兴市
项目县区海宁市
开标日期2026-03-10 15:30
报名截止2026-03-10 15:3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开标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海宁市文苑南路 138 号);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网址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html);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
评标定标办法公开招标 + 评定分离 +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评标定标规则1. 评标:先初步资格审查 + 资格审查,再资信标 + 技术标 + 商务标评审,按总分排序推荐 3-5 名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2. 定标: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直接票决),结合价格因素 + 企业实力 + 企业信誉 + 投标方案 + 拟派团队能力等定标要素确定中标人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 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项目金额招标标准预算价 5145.8167 万元,建安工程造价 5072.81 万元,投资估算 5652.64 万元
资金来源海宁盐官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财政安排解决,出资比例 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竣工验收日期)以来完成过单个工程合同价 500 万元及以上的文物保护工程,每个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单个工程合同价 500 万元及以上的文物保护工程,每个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
施组要求技术标按要求编制,文本内容 50 页以内,包含总体施工部署 + 难点重点分析 + 主要施工方案 + 质量保证措施 +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 + 管理人员配备 + 施工设备配备等
联合体投标要求1. 最多两家单位组成,一家具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一家具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 牵头单位须为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单位;
3. 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分配;
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项目地点盐官度假区
建设范围及规模1. 改造老建筑(构筑)面积约 5098.34 平方米,新建塔院建筑面积约 26.98 平方米;
2. 提升改造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面积约 35268 平方米;
3. 完善室外道路、亮化、管线、智能化等附属配套设施
评标随机数值表1. 入围标准价随机系数 k1:0.994、0.996、0.998、1.000、1.002、1.004;
2. 评标基准价随机系数 k2:0.994、0.996、0.998、1.000、1.002、1.004
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形式包括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提交
工期延误赔偿费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按 5000 元 / 天支付违约金,延误期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上限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 25%;延期 15 天以上且无有效措施的,发包人可终止合同,承包人承担签约合同价 10% 的违约金
工程预付款签约后缴纳工伤保险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提交开工报告进场开工后,付合同价的 30%(作为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时等比例扣除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1. 每二个月计量支付,支付当月审核后工程价款的 80%;
2. 累计付至合同价的 80% 时,停止进度款支付;
3. 工程交工验收通过并交齐送审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 85%;
4. 农民工工资占合同价 20%,按海人社〔2022〕35 号文件分两条线支付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经审计后,留审定价的 1.5% 作为保修金,余款付清;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24 个月)终止后的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海宁市盐官景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盐官镇拱辰路 2 号 2 楼,联系人吴先生,电话 0573-87611960;
2.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 178 号钱江大厦 502 室,联系人郑先生,电话 0573-80701567;
3. 投诉受理部门: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573-87287073
答辩方式书面答复 / 现场语音答复 / 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答辩要求1. 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资信、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2. 入围后预通知,技术标评审过程中正式通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按 0 分处理;
3. 需在陈述和答辩问题范围内答复,进入答辩区域后缴存通讯工具,不得携带资料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资质材料:投标人营业执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证书、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
2. 人员材料: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任命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其他材料: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含基本账户转出凭证)、省外企业进浙备案信息截图、工程量清单、技术标文件、资信标文件;
4.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在牵头单位,无在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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