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镇镇全域品质提升项目(一期)-文创园周边道路工程(湖新路、新民路)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丽水市-缙云县
开标时间:2026-03-10 09:00
报名截止:2026-03-10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1640万元
评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评定分离+票决
项目工期:240
AI抓取:2026-02-13 16:23:43
| 工程名称 | 壶镇镇全域品质提升项目 (一期)- 文创园周边道路工程 (湖新路、新民路) |
| 招标人名称 | 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无在建工程,系统未锁定; 2.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类证书,不少于 1 人; 3.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A 类证书 |
| 社保要求 | 1. 委托代理人:连续 12 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企业设立不足 12 个月的从设立时起); 2. 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最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丽水市 |
| 项目县区 | 缙云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10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10 0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2. 开标方式: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不见面开标系统,PC 端签到解密; 3. 报名 / 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下载招标文件,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交易主体注册 |
| 评标定标办法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评定分离 + 票决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先符合性审查,确定评审区间后进行资格审查、陈述答辩、信用评审、商务标评审,总分 = 陈述和答辩分 + 信用评分 + 商务标评分,推荐 6 名中标候选人; 2. 定标:组建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考察质询后,以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定标要素含价格、企业实力、信誉、投标方案等 |
| 计划工期 | 24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3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约 1640 万元(建安工程造价 1556.7277 万元) |
| 资金来源 | 业主自筹,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开工前 7 天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需包含满足工程施工的各项安排,投标报价需体现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费用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缙云县壶镇镇文创园北侧及东侧地块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新建 2 条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新民路长约 561 米、宽约 10 米,南北走向;湖新路长约 240 米、宽约 18 米,东西走向;建设内容含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电讯、路灯、绿化等,项目总投资 2330.14 万元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评标基准价下浮率范围 7.0%-13.0%; 2. 报价扣分系数 E 值在 1、2、3 中随机选取 |
| 工程履约担保 | 签约合同价的 2%,形式为银行保函 / 工程综合保险合同 / 政策性担保保函,分工程质量、工期、项目班子、文明安全施工保证金各 0.5%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按 0.2 万元 / 天支付违约金,总额不设上限 |
| 工程预付款 | 1. 工程预付款: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10%; 2. 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该费用总额的 50%; 3. 支付条件:人员、设备进场开工,承包人提供相应发票及同等金额预付款担保后 28 天内支付; 4. 扣回方式:从第一期进度款开始连续 2 期平均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月计量,按投标清单内已完工程量的 85% 支付;发包人每月 20 日前向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承包人领取工程款需提供同等数额工程款发票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竣工后一次性结算,结算经复核完成后留取 1.5%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其余价款一次性结清;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24 个月)满后一个月内结清,不计息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壶镇镇括苍北路 3 号,联系人柳先生,电话 0578-3275121; 2.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一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黄龙路 293 号 5 单元 202 室,联系人樊梁芳,电话 0578-3316115,邮箱 749278492@qq.com; 3. 行政监督部门: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578-3016190 |
| 答辩方式 | 书面答复 |
| 答辩要求 | 1. 答辩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 答辩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3. 未按通知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陈述答辩内容有明显错误且三分之二以上评标专家表决不通过的,该项得 0 分; 4. 答辩时需缴存通讯工具,不得携带资料,独立完成答辩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 2.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A 类证书及任命书; 3.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系统未锁定及录入状态查询打印页,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类证书(不少于 1 人); 5.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投标承诺书; 6.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 7. 省外企业需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 8. 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9. 委托代理人连续 12 个月、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最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10.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 11. 商务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等投标文件,按要求加盖 CA 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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