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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尔沁工业区光伏示范小镇学校维修改造补充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
开标时间:2026-03-10 09:30
报名截止:2026-03-10
资质要求:综合或建筑乙或建筑三
项目预算:1087万元
评标办法:施工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102
AI抓取:2026-02-13 16:20:48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沙尔沁工业区光伏示范小镇学校维修改造补充工程
招标人名称呼和浩特开投置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资质要求工程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未申办前述资质的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与项目经理不为同一人;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证书齐全;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需提供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有效证明;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需提供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 3 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有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呼和浩特市
项目县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标日期2026-03-10 09:30
报名截止2026-03-10 09:3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开标方式:不见面远程解密;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
评标定标办法施工综合评估法 + 公开招标
评标定标规则先初步评审(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再详细评审(技术标 + 综合标 + 经济标 + 其他标),按得分由高至低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计划工期102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 万元(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的投标单位可减半缴纳)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评要求
项目金额1087.277914 万元(招标控制价)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自筹 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有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每一项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施组要求采用 “暗标” 评审方式,需包含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等 16 项内容,编制需符合纸张、排版、字体等相关格式要求,不得超过 1000 页
联合体投标要求1. 需提供有效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责任方及分工;
2. 签订协议后不得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
3. 联合体文件及合同对各方有约束力;
4. 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各方均可为牵头人,牵头人需承担 50% 以上合同金额施工任务;
5. 资质按协议分工认定
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 -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光伏示范小镇学校
建设范围及规模新增校园一卡通系统建设;校区监控系统改造;210 间学生宿舍电路改造;室外操场维修改造(面积约 4800 平方米);购置并安装办公、教学等设备及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评标随机数值表
工程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中约定;形式: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
工期延误赔偿费
工程预付款无明确支付比例及金额,支付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至迟于开工日期 7 天前支付,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同比例扣回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付款周期与计量周期一致(按月),进度付款申请单需包含已完成工作金额、变更金额等内容,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 14 天内完成支付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发包人在收到后 28 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竣工付款证书,签发后 14 天内完成支付;最终结清申请单需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 7 天内提交,发包人在收到后 14 天内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7 天内完成支付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招标人:呼和浩特开投置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机场北辅路水岸小镇 G-3 区 5 号楼 A 座 10 层 1022 号房间,联系人:王宇飞,电话:13304710637;招标代理:内蒙古夯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浪潮产业园 5 楼,联系人:张岩,电话:18047491627;行业监管: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号楼 1B2018,联系人:李鑫,电话:0471-8127935
答辩方式书面澄清
答辩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需提供);
3. 投标保证金凭证(电子保函或转账凭证等),符合减免条件的需提供信用证明及《投标人减免缴纳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
4. 近 3 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5. 近 3 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
6.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7. 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8. 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相关证书,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
10. 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记录截图;
11. 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承诺函、《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12. 施工组织设计;
1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
1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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