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原料药车间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株洲市-荷塘区
开标时间:2026-03-06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6
资质要求:机电二
项目预算:4898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1+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330
AI抓取:2026-02-13 15:07:17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新建原料药车间项目工程总承包 |
| 招标人名称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牵头单位: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成员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 或 化学原料药专业乙级及以上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2.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3. 施工负责人: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无在建工程; 4.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0 人 |
| 社保要求 | 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环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为投标人员工(经社保数据对比认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1. 设计业绩:近 5 年内完成过一个化学原料药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0.25 亿元; 2. 施工业绩:近 5 年内完成过一个机电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405 万元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株洲市 |
| 项目县区 | 荷塘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06 09:00: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6 09:00: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方式:电子开标;报名方式: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1 + 评定分离法(票决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经初步评审 + 详细评审(商务 + 技术 + 投标报价)计算总得分; 2. 定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 3 个不排序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记名投票确定中标人(最高得票者中标,票数相同则再次投票) |
| 计划工期 | 33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5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1. 设计质量:满足现行国家、省、市行业规范,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符合最新 GMP 认证; 2.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交验合格,符合最新 GMP 认证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4898.07987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849.079876 万元,设计服务费:49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是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工业项目工程总承包加分权重:施工单位占 70%;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两家及以上时,加分业绩以主要类型专业(机电工程 - 工业)为准,第一、二个加分业绩为联合体牵头人具备,第三个可为成员单位具备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需编制总承包管理方案、安全生产控制方案、成本控制方案、质量管理方案、进度管理方案、一体化管理措施、设计优化方案、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等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同一专业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方确定资质;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5. 奖项和发明专利:联合体施工单位两家及以上时,第一、二个加分奖项为牵头人具备,第三个可为成员单位具备; 6. 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 “就低不就高” 原则确定 |
| 项目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金龙东路 1 号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7646.02㎡(甲类原料药车间 6437.67㎡、甲类仓库 747.4㎡、控制室 395.34㎡、门卫 65.61㎡),总投资约 4900 万元; 2. 建设范围:施工图设计(含专业工程深化设计、BIM 技术服务、绿色建筑咨询服务)+ 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形式: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诚信金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 2. 金额:履约担保为中标价的 10%,中标价与最高投标限价降幅超过 10% 的,另需提交诚信金(计算公式:[(最高投标限价 - 中标价)- 中标价 ×10%]×50%); 3. 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个工作日内; 4. 担保期限:至工程竣工(达到验收要求)之日终止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1. 关键节点工期违约:10 日内每延迟 1 天按履约担保和诚信金合计金额的 0.5% 计取;10-20 日每延迟 1 天按 1% 计取;超过 20 日每延迟 1 天按 2% 计取; 2. 累计超过 30 日: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担保和诚信金,承包人承担全部损失 |
| 工程预付款 | 1. 金额:中标金额的 10%; 2. 支付期限: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 3. 扣回方式:第二次进度款扣回 50%,第三次进度款扣回剩余部分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设计费:签订合同后支付 10% 预付款,施工图审查通过后累计支付至 9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 10%; 2. 施工进度款:按月支付,支付比例为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0%;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初审后累计支付至 85%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竣工结算审核定案后累计支付至竣工结算总价的 97%; 2. 余款 3% 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 1 年后支付 50%,期满 2 年后结清(均不计息)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龙东路 1 号,联系人:钱良友,电话:15973352964,邮箱:895178964@qq.com; 2. 招标代理: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五楼,项目负责人:周冬连,电话:0731-22885118,邮箱:HNWD88888@163.com; 3. 行政监督部门: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株洲市新华东路 1468 号,电话:0731-28428683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施工负责人(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B 证)的注册证书及无在建承诺、主要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3. 业绩材料: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 4. 其他材料:投标函、投标函附录、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电子保函)、投标人承诺函、商务部分自评表、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投标文件(含各类管理方案及技术措施)、工程结算款支付账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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